赤峰市巴林左旗检察院“四个延伸”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1-12-13信息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作者:

赤峰市巴林左旗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努力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四个延伸”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检察工作只有扎根于基层,服务于基层,才能焕发出活力。我院努力探索将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途径。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检察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牧区活动。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向乡镇苏木延伸,设立了我旗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即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驻碧流台镇检察室。在农村社会管理中,乡镇检察室将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和帮教机制。每年会同执行机关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两次全面的检察监督,对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救助。

二、执法办案向社会矛盾化解延伸。我院坚持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一是做好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解释工作,在办案的每一环节对相关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和法律宣传,使违法者认罪服法,接受法律的惩治,受害者认可法律的处理,回归正常的生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二是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坚持宽缓处理。今年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对16名无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做出不予逮捕决定,对1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查处职务犯罪向教育和预防延伸。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规模和力度同时,突出预防的治本作用。加强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与我旗税务、金融等21个单位建立起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制度。

四、法律监督向服务群众延伸。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来源于人民群众,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扎根于人民群众当中,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我院一方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下大力气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推行了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水平,建立起集受理、分流、督办和反馈于一体的接待模式,规范了接待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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