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三无”刑释人员被妥善安置

时间:2011-12-18信息来源:江苏监狱网作者:

 近日,南京监狱与地方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将一名73岁的“三无 ”(无住所、无子女、无亲属)刑释人员送回原籍妥善安置。

原南京监狱服刑人员吴某,1938年出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1991年10入监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被减刑,刑期至今年12月10日。监狱了解吴某他释放后没有住所,也没有子女及亲属等情况,加之该服刑人员年纪较大,如释放后没有相关衔接很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或发生新的犯罪。本着人文理念和人道精神,南京监狱在其释放前提前与南京市司法局安置办联系,与其户籍所在地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安置方案,经过多方努力,吴某释放后被顺利安置到当地养老院,解决了吴某的出狱后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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