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下午,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吴宗宪教授在该院做了题目为《中西监禁刑执行若干方面的比较》的讲座。聆听讲座的人员是该院主办的全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主任业务培训班的人员。吴宗宪教授围绕刑罚执行格局、监禁刑执行机构等的名称、监禁刑执行理念、监狱建筑、监狱管理、犯人待遇等方面,比较了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差异,并对这些方面的差异所蕴含的意义等,发表了见解。讲座密切结合实际工作、信息量大,受到大家的欢迎。
2011年12月21日下午,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吴宗宪教授在该院做了题目为《中西监禁刑执行若干方面的比较》的讲座。聆听讲座的人员是该院主办的全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主任业务培训班的人员。吴宗宪教授围绕刑罚执行格局、监禁刑执行机构等的名称、监禁刑执行理念、监狱建筑、监狱管理、犯人待遇等方面,比较了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差异,并对这些方面的差异所蕴含的意义等,发表了见解。讲座密切结合实际工作、信息量大,受到大家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