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司法局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积极推行“三四四”模式开展矫正教育工作,不但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更有效预防了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三四四”模式即:三抓、四矫、四自。
三抓。一抓思想教育,向矫正对象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使矫正对象在思想认识上有所触动;二抓排查监管,司法所每月对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有暴力型犯罪、不服从监管等现象的重点对象严格按照严管的标准执行监管,做到“一周一口头汇报”、“一月一书面汇报”、随时电话抽查等,将其生产生活情况及行为思想动态置于严密管控之下,严防“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情况发生;三抓帮困帮教,对于已经出现生活困难或可能出现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第一时间联合村干部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帮困帮教工作,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矫。一结对矫,将每位矫正对象的矫正责任落实到具体干警身上,要求干警定期与矫正对象谈心、了解矫正对象心理动向,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二分类矫,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严管、普管、宽管的矫正教育方法,对症下药,实现人性化管理;三贴心矫,主动帮矫正对象办理六个月的生活补助及低保、找工作等,解决罪犯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四集中矫,采取矫正对象交流会、学习培训会、献爱心活动等集中教育的方式,促使罪犯重拾信心、培养技能,早日回归社会。
四自。一是自我教育,利用每月一次的思想汇报和集中教育开展以身说法、谈矫正体会、作违规检讨发言等活动,强化矫正对象的自我教育,从而悔过自新;二是自我管理,按照矫正对象居住区域、家庭状况、犯罪类型等情况进行分类,安排志愿者与其结对,加强沟通与交流,帮助矫正对象树立信心,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管理;三是自觉改造,积极为矫正对象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让他们用自身行动体现社会价值,引导矫正对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四是自觉奉献,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奉献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奉献社会,建立了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益劳动的工作机制,让矫正对象把关爱奉献给社会,提高其自觉奉献意识。
三抓。一抓思想教育,向矫正对象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使矫正对象在思想认识上有所触动;二抓排查监管,司法所每月对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有暴力型犯罪、不服从监管等现象的重点对象严格按照严管的标准执行监管,做到“一周一口头汇报”、“一月一书面汇报”、随时电话抽查等,将其生产生活情况及行为思想动态置于严密管控之下,严防“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情况发生;三抓帮困帮教,对于已经出现生活困难或可能出现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第一时间联合村干部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帮困帮教工作,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矫。一结对矫,将每位矫正对象的矫正责任落实到具体干警身上,要求干警定期与矫正对象谈心、了解矫正对象心理动向,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二分类矫,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严管、普管、宽管的矫正教育方法,对症下药,实现人性化管理;三贴心矫,主动帮矫正对象办理六个月的生活补助及低保、找工作等,解决罪犯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四集中矫,采取矫正对象交流会、学习培训会、献爱心活动等集中教育的方式,促使罪犯重拾信心、培养技能,早日回归社会。
四自。一是自我教育,利用每月一次的思想汇报和集中教育开展以身说法、谈矫正体会、作违规检讨发言等活动,强化矫正对象的自我教育,从而悔过自新;二是自我管理,按照矫正对象居住区域、家庭状况、犯罪类型等情况进行分类,安排志愿者与其结对,加强沟通与交流,帮助矫正对象树立信心,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管理;三是自觉改造,积极为矫正对象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让他们用自身行动体现社会价值,引导矫正对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四是自觉奉献,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奉献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奉献社会,建立了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益劳动的工作机制,让矫正对象把关爱奉献给社会,提高其自觉奉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