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首因效应”――如何做好新进入中期改造阶段女犯的谈话教育

时间:2011-12-26信息来源:上海监狱网作者:

  付翠萍 马鹏

  美国心理学家卢钦斯在实验中得出一个结论:信息呈现的前后顺序会影响人对事物的看法,首先接触的事物和进入新环境在脑中成像的痕迹,会形成人的第一印象,对人后来的认识起到了先入为主的作用, 这就是“首因效应”。
  人第一次来到一个陌生环境,会特别敏感,他(她)会调动所有的感官来认识事物,适应环境。新入监罪犯对第一次所看、所闻、所遇之人之事会特别用心和在意,这些经历对今后出现的人与事会产生耐磨性,从而左右对今后获得信息的诠释。这是 “首因效应”在罪犯身上发挥的作用。
  这个原理告诫我们,作为一名执法者,我们对服刑人员产生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用好“首因效应”是警官科学的选择。第一次个别谈话、第一堂大课教育、第一次处理事件的方法都代表着我们文明、公正与否,能力强弱与工作态度如何;我们的一言一行会造成她们心理微妙的变化,甚至会放大成为她们命运的转折点。女犯与主管警官的首次真正接触,便是警官与女犯的第一次谈话,因此,警官做好新收女犯的谈话教育意义重大。
  一、新进入中期改造阶段女犯的界定与特点
  罪犯入监改造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由看守所移押至女监服刑改造初始阶段的罪犯。本阶段一般历时二至三个月,内容为对新收女犯进行集训和教育。第二阶段最长,即经过验收合格后的女犯分流至各监区进入中期改造的阶段。第三阶段为临释放前两个月进入“近期”阶段,重点是接受回归社会、适应社会教育。
  本文所强调的正是接受完新收集训,刚刚进入中期改造阶段的女犯,经过笔者及同仁多年的实证研究,从而总结出新收女犯大致的特点:
  (一)惧怕陌生的环境。刚进入新环境,大部分女犯表现为紧张、焦虑、适应能力差、压力大,希望有人倾听、指引。对于陌生的环境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做什么,如何做;很害怕被同犯排挤,欺负;不知道主管警官是否会喜欢她;有的新收女犯失去与亲人联系,心内非常担心,等等。
  (二)违纪率较高。女子监狱2007-2009年度统计表明,新收罪犯第一年的违纪率高达66.7%,占全体女犯违纪率的79.9%。由于此阶段是女犯由普通公民向囚犯转变的初期,思想波动大,情绪不稳定,心理落差大,环境不适应,监规纪律掌握不牢,加上民警对其情况了解掌握不深、不全,疏导不力,从而导致这一阶段的女犯容易出现违纪现象和“三防”事件。
  二、做好新进入中期改造阶段女犯谈话教育的意义
  俗话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刚分流至新监区的女犯大都会忐忑不安,急于了解新的改造环境,想尽早适应中期改造环境,这对于她们能否顺利走完中期改造之路甚为关键,而成功的初期谈话教育,是帮助女犯尽快进入角色的不二法宝。因此,做好女犯的初期谈话教育意义重大。
  (一)做好初期谈话教育,有利于警官全面深入掌握服刑人员的状况。只有全面深刻了解一位罪犯,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管教工作。要做到这一点,仅从罪犯既往档案里寻找信息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面对面,采用望、闻、问、切的诊断方法,才能核实档案并挖掘出档案里未显示的问题。
  (二)做好初期谈话教育,有利于展示警官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因为“首因效应",警官的初期谈话会给服刑人员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警官公正严明与否,工作能力的大小都将影响到服刑人员改造情况的稳定及改造信心。一位可亲可敬、不盛气凌人、不戴有色眼镜的警官更容易让服刑人员打开心扉,和盘托出,也有利于服刑人员增强改造信心,为顺利走完中期改造之路谱奏前曲。
  (三)做好初期谈话教育,有利于做好狱侦工作。刚进入中期阶段的服刑人员对新的环境不熟悉,较少接受监房犯的错误引导,再加上政治攻势,这是获取女犯的余罪或同案犯的犯罪线索的有利时机。
  三、如何做好与新进入中期阶段女犯的谈话教育
针对新进入中期改造阶段罪犯所表现出的特点,我们在实践中初步构建了“找准原则”、“做足准备”、“精心谈话”、“及时考核”四个阶段,力求用好“首因效应”。
  (一)找准原则。与罪犯谈话,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直接影响罪犯的改造情绪和信心,一次成功的谈话,能激起罪犯对人生的积极性,感受社会的冷暖,经受一次心灵的洗礼。相反,则导致罪犯悲观厌世、自暴自弃、抵触、仇视,从思想到身体被邪恶的黑暗所吞噬。怎样才能使罪犯在谈话时消除戒备心理,放松思想压力和自卑感,使之敞开心扉,主动配合,暴露自身的思想缺陷,做到潜移默化对罪犯思想行为的矫正,这就需要运用谈话艺术来实现。
  1、平等原则:谈话是双方交流,无论从形式和内容上都应让双方缩短距离、放下包袱、消除戒备,不居高临下、强加于人,允许发表自身不同观点和看法,使对方在平等气氛中受到教育、接受观点。谈话双方的互动性对谈话深入是关键,警官应从犯罪心理分析,由于身份关系产生需求危机,罪犯希望在人格上获得尊重,尽管需求层次较低,但也不要随意打断谈话,不要训斥、挖苦、讽刺,禁止使用忌语,坚持正面引导。
  2、差异原则:警官谈话要因人而异、因事施法,要根据罪犯的年龄、籍贯、文化程度、性格特征、认知水平、情绪心态,根据谈话内容、主题、环境等因素选择好的谈话方法。如对外省籍罪犯谈话用普通话,对上海人谈话用沪语,对认知能力差的人要用平实的语言。
  3、真诚原则:警官要以真情感人,以热情动人,推心置腹,让罪犯认为民警是站在她的利益上为她着想,是为了她的成功改造。不能口是心非,装腔作势;不能矫饰虚伪,圆滑世故;不能给她留下你虚伪的印象。
  4、激励原则;由于警囚谈话双方的特殊地位,罪犯的自我价值实现特别强烈,所以在初次谈话中应以激励向上的方式为主。
  5、倾听原则:听是无声的语言。民警在倾听时,要专注,同时思维在飞快的运转。要善于倾听、听音,罪犯在民警设计的一言一行中,有些线索会无意中流露出蛛丝马迹,民警要善于捕捉,寻根问底,这样才能获得有益线索。
  (二)做足准备。《史记》云:知己表、知己能、知己言、知己形。民警要具备克敌制胜的自信心,与人为善的态度是良好职业的道德要求。容人、容事、容话的心胸,稳定坚固的心理素质,善于捕捉罪犯心理弱点和盲点,是民警谈话的素质要求。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知彼,即直接信息的了解,包括从罪犯的档案中查找其基本情况、现实改造表现、近阶段的思想状态。间接信息的掌握,可从罪犯新入监组的一言一行中了解该犯的性格、脾气、喜好、心理弱点等信息。
找到一个适合谈话的空间。为了突出警官对新收女犯初次谈话的重视程度,警官可以寻找一个安静、适合谈话的空间,便于警囚之间的真诚对话,
  (三)精心谈话:有效果的初次谈话,大致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立好规矩。它是新收谈话活动首要且关键的一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服从法律、遵守监规纪律是服刑人员的第一要务。要让罪犯遵守规矩,首先要让其知晓规矩。那么由谁来告知其监规纪律呢?在现代警务机制实施之前,有的警官让服刑人员自己背诵监规纪律,然后由监组长检验;有的让监组长向新进女犯讲授监规纪律并督促执行,这种方法在监管改造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节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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