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当正在进行监外执行的朱某接过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送来的慰问金时,清瘦的脸上再次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他的第三次看望。
朱某在2008年2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入狱服刑,2010年10月因病保外就医,但是生活的窘迫和昂贵的医疗费用让朱某一筹莫展。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负责监所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便迅速与当地民政局联系,为朱某办理了低保,让他有了生活依靠。“让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服刑,防止发生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现象,使社区服刑人员不再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是我们的职责。”该院监所检察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港闸区检察院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实践中摸索了出“五时工作法”。一为定时明查,即在每个月的10号前和20号以后,由专人走访,查阅台账资料,查看有无脱管漏管现象;二为随时暗访,即派员不定期地深入到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及企业,随时随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现状、思想动态;三为适时教育,即将相关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等编印成册,下发给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敦促其认真接受矫治;四为及时惩戒,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外执行罪犯,及时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启动收监执行程序;五为即时帮扶,即注意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帮助解决其困难。
据了解,今年以来,港闸区检察院共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4人,对有生活困难的3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帮助就业、申请低保等帮扶措施。此举不仅受到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称赞,也得到当地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