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大体系加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1-12-31信息来源:法制日报作者:

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试行4年以来,始终以全面试行、全部接收、规范管理为目标,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在全省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牵头、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体系,实现了“全面试行、全部接收”的要求,并逐步形成了适合省情的“五大体系”。

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形成党政领导的组织体系。2007年6月,经山西省委省政府同意,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8月,经省编办批准在省司法厅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确定了以司法行政机关为工作主体,其他部门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架构。

组建队伍,提高素质,形成“3+1”的队伍体系。在全省统一组建起“3+1”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学习。一是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社区矫正管理和执法队伍;二是由各县(市、区)招聘的事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和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社会工作者队伍;三是由非专职人员、志愿或受邀请、无偿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四是由省内高校法学院相关教授组成的社区矫正专家组。

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定下发《山西省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规定》、《山西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规定》、《山西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和《山西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文件,为全面、规范、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统一流程,提升管理,形式严格的管理教育体系。通过统一实行“十个一”模式(每周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电话向司法所汇报一次;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组织集中教育一次、个别谈话一次、思想汇报一次、社区服务一次、家访一次、十分制考核一次;每季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一次、帮教小组鉴定一次;每半年对社区服刑人员评议鉴定一次),规范管理流程。山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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