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监狱三项措施规范老病残罪犯管理

时间:2012-01-02信息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网作者:

 为确保在日常监管和刑罚执行中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促进老病残犯改造积极性,乐昌监狱近期采取三项措施规范老病残犯管理。

一是全面摸排,加强基础管理。自开展“百日安全稳定会战”活动以来,为积极做好老病残犯疾病防控工作,监狱专门对老病残罪犯及二级预警以上罪犯进行了全面、彻底地摸排,积极开展老病残罪犯的认定工作,并邀请韶关市红十字会医院来监狱开展健康检查,进一步掌握、摸清了监狱老病残罪犯的身体情况,同时根据他们的疾病情况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教育,营造积极改造氛围。监狱根据老病残犯的心理、生理特点,帮助他们树立积极改造的信心,同时为使罪犯深入理解有关老病残罪犯认定的相关程序及标准,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在全监老病残罪犯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引导”的“三大”活动,大宣传,即宣传《广东省乐昌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保外就医病残范围》以及《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疾病预控管理办法》(综合稿)中的分级和认定等相关内容;大教育,即在宣传的基础上,对罪犯继续深化教育,尤其对政策本身存在误解的罪犯细致进行教育,纠正罪犯的错误观念;大引导,即是在宣传、教育的工作基础上对罪犯进行积极引导,使老病残犯感受监狱对他们的关怀,激发老病残罪犯劳动改造的热情。

三是有效防控,加强生活卫生管理。扎实开展狱内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监狱医院巡诊工作制度,推进主动医疗模式,着力提升罪犯的医疗保障等能力,相对集中了二级预警以上罪犯每天落实医生定时巡诊。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加强老病残犯病情诉求管理,及时消除医疗纠纷和涉访涉诉隐患。加强卫生管理,定时对监舍区、生活区消毒,合理调剂、科学配膳,确保老病残犯吃饱、吃热、吃得卫生。(乐昌监狱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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