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发挥社区矫正的二元性价值,以及如何平衡二元性价值之间的冲突,是社区矫正发展与完善的重要环节。为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目前,成功矫正案例数不胜数,本频道特推出《社区矫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1年12月31日讯 通讯员柏福林报道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西城司法所真心帮扶刑释解教人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和新气象。
张靖,2008年因网络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9个月,在江苏省南通市女子监狱服刑。张靖在两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决张靖随母亲生活,母亲离婚后一走了之,杳无音讯,将两岁的张靖留给外公和外婆抚养,本不富裕的家从此陷入困境,外公在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不久病逝,外婆一直没有工作,一直靠领取低保生活,一个完整的家变得支离破碎、一贫如洗。张靖长大后,面对如此破败的家境,万念俱灰,一直比较消沉,为了摆脱家庭困境,为外婆减轻负担,经朋友介绍,在某网络公司上班,张靖根本不知道此网络公司为一个诈骗公司,结果也被判了刑,感觉自己很冤枉,思想上有抵触情绪。
张靖刑满释放后,西城司法所王所长了解到情况后,从真情关怀、扶贫解困、思想帮教入手对张靖开展工作。一是迅速与街道民政所协调为其一次性解决生活困难求助金200元,解决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二是及时对张靖进行思想帮教,宣讲法律,化解其思想包袱。王所长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其进行思想帮教,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一定不要辜负了这么多关心她的人对她的期望,希望她抵御不良诱惑,自食其力,担负起对家庭的责任。同时王所长还多方联系,协助其在顺庆区某酒店顺利找到工作。经过沟通教育,张靖对过去所犯的罪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表示今后一定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要靠勤劳的双手改变家里贫穷的面貌。
王所长通过实实在在的感化、帮教,触及了她的灵魂,唤起了她发自内心的要弃恶从善、悔过自新的美好愿望,帮助她树立起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信心,燃起了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她走上了堂堂正正的人生之路。(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