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 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

福建法院多管齐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2-01-02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

 记者从2011年12月31日召开的福建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获悉,福建法院2011年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效明显。

福建法院通过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帮助1.2万名缓管免人员和其他刑释解教人员得到矫治。

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福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与省军区政治部和公安、林业、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部门和组织的衔接互动,分别联合出台了关于案件调解、权益保护等7个意见,积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6.37%,仅诉前调解纠纷就多达2.3万余件。全省法院还认真总结厦门法院经验,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和大调解体系为重点,在社区、校区、林区、营区和港区等大力推广“无讼”建设。通过借助“法官工作室”、“法律服务站”等平台,开展司法服务、诉调对接、巡回审判、参与综治、法制宣传、民意沟通等工作,促进化讼、少诉讼直至在局部地区实现无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福建法院还把加强司法建议作为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全省法院通过加强调研,定量、定性、定向分析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732条,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预警防范建议和纠纷解决方案,对促进福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建立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情况登记跟踪制度、出台司法建议工作指导性文件等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