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月6日上午,海宁市召开2011年度社区矫正积极分子奖励教育会议,市社区矫正相关部门领导、市镇两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全市30名表现优秀的社区服刑人员到会接受表彰。
海宁市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来,积极创新探索社区矫正的有效方法,通过无缝衔接、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人文关怀等措施,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矫正机关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有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教育、心理矫正、行为矫正等方面表现突出。
为了体现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海宁市矫正办依据《浙江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司法所日常考核内容,评选出三十名社区矫正积极分子。
会上,海宁市矫正办对三十名社区矫正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并以送春联及书籍作为奖励。丁桥社区服刑人员周某作为代表发言,他感谢政府给予的表彰和奖励,表示今后会更珍惜如今的自由,继续好好改造。
市矫正办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孟伟林在讲话中明确了这次会议的目的与意义,以生动的实例警示在座的社区服刑人员。同时阐明了赠予其春联与书籍的寓意,除了祝愿他们欢欢乐乐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外,更希望他们能从书籍中得到启发,怀着感恩的心,保持好的心态,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表率,共同积极改造,迎接完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