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驻伊金霍洛监狱检察室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在监狱各个执法环节,提出合理化检察建议,监督监狱执法全过程,使伊金霍洛监狱的各项执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截止目前,伊金霍洛监狱各项执法工作符合法律程序、执法依据清楚准确,未发生一起违法执法案件。
伊金霍洛监狱多年来自觉接受驻狱检察室的监督,在各执法会议、各执法环节,自觉主动邀请驻狱检察室检察官监督,确保各执法环节不出现违法问题。驻狱检察室检察官鉴于监狱在工作方面能自觉主动配合,也积极协助监狱开展相关工作。例如,自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驻狱检察室检察官积极配合监狱,为在押罪犯解读刑法修正案八,以消除在押罪犯的恐慌情绪。而对于个别不安心改造的罪犯,监狱会及时将相关罪犯情况报送驻狱检察室,并向驻狱检察室检察官征求相关意见,驻狱检察室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会配合监狱依法做好相关罪犯的思想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作,伊金霍洛监狱驻狱检察室的各项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工作业绩突出,2010年度,经过考核验收,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驻狱检察室颁发了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牌匾。
2012年春节将至,伊金霍洛监狱驻狱检察室两名检察官在工作日经常深入监区,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了解各监区押犯的情况,必要时,找相关罪犯谈话,协助监狱做好谈教工作,以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作者:马银伟 吴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