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式

时间:2012-01-11信息来源:云南经济日报作者:

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与载体。砚山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打破传统管理模式,按照科学性、严谨性和实用性原则,建立了联系、培训、走访慰问、安置帮教等制度,推进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

前年以来,砚山县检察院先后到街道办事处为社区矫正对象上法制课17次,调解家庭矛盾4次。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2人,为其家属办理低保3人。通过监所检察干警对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走访、谈心,及时排解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的对立情绪和思想顾虑,维护了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砚山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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