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监狱学刊》2007年第5期
【摘要】本文通过希腊的两个诉讼案和柏拉图的一段对话的分析,再现了古希腊监狱制度基本框架――对监狱的管理、囚犯、狱内生活和监狱安全措施等,并通过与近代英国监狱比较,进一步考察了希腊监狱的物理形态及其目的功能。
【关键词】古希腊;监狱;囚犯
【写作年份】2007年
【正文】
一、原始案例
任何想研究古希腊具体监狱制度的人不免会遇到这样一个困难,那就是我们找不到任何明确规定其监狱制度的法律文献。虽然当时雅典法庭的某些原告在其陈述中有对监狱的一些描述,但由于他们认为他们的听众非常了解监狱,所以他们的陈述中没有有意专门介绍监狱,他们对监狱的描述既很分散又太简短,结果我们在古希腊的刑事体制中就看不到对监狱的描述和定位。但是,如果我们对散落在这些陈述中的有关材料的片断进行细致的分析,就有可能再现出希腊监狱制度的大致框架。
本文以古希腊的三个原始案例再现古希腊监狱和其囚犯狱内生活。
第一个案例来自安提丰的《论对赫洛蒂斯的谋杀(onMurderofHrodes)》相关叙述。欧西休斯(Euxitheus)被控告谋杀了赫洛蒂斯(Herodes),他的保释申请被拒绝后,被关进了监狱,用他的话“被拘禁起来了”(inbonds)。程序上这个案子是由监管犯人的“十一人”管辖的。他们负责监管那些已经被起诉还没有受审判的人。欧西休斯抱怨了他在监狱中身体遭受了痛苦,而且他认为这会使他的朋友们对他产生偏见,这在辩护的过程中将影响证人对他的态度。也就是说,一旦被拒绝保释,欧西休斯就要一直呆在监狱中,戴上锁链,直到受审为止。欧西休斯在其辩护中还提到了监狱中的另一个囚犯吕西诺斯(Lycinus),他是因欠债而被监禁的。欧西休斯指出上一次吕西诺斯因债务而入狱时,他没有拿钱保释自己,而是朋友们出钱让他获释了。欧西休斯也把在监狱中的经历描述为“被拘禁了”(inbonds),而且身体蒙受了侮辱(Antiphon5,OntheMurderofHerodes.17,18,63)。
第二个案例来自德莫斯蒂尼的《反对安德洛森(AgainstAndrotion)》中非常简短的一段。在其演说中有一部分谈到了安德洛森是一个没有公民权的人时,德莫斯蒂尼提到了他父亲的身份。在因债务而入狱时,他父亲不是通过偿还债务救出自己,而是逃跑了。实际上在酒神节狂欢跳舞时,他脱去脚镣逃离了监狱(Demosthenes22,AgainstAndrotion,34,56,68)。
第三个案例来自柏拉图的《斐多篇》。这里对有关监狱和监狱生活的描述要比以上两份资料详细得多。首先,这个对话标示了雅典监狱的位置就在苏格拉底受审的法庭附近。苏格拉底的朋友们每天清早在那里集合然后到监狱去探视苏格拉底。是守门人打开门让他们进去的。 [1]在那里他们与苏格拉底一呆就是一整天。在苏格拉底临死那天,“十一人”解开他的脚镣宣布了当天要处死他的命令。朋友们进去以后,发现苏格拉底刚刚卸去镣铐,他的妻子和儿子坐在他旁边。苏格拉底很快让人送走了妻子和儿子,接下来开始与朋友们交谈。那天在场的人数值得注意。探望苏格拉底的朋友有十五个,后来还有他的三个孩子和一名女性亲戚,至少有一个奴隶在场,最多时可能有二十五个人在场。其中有一些人和克里托一道进了旁边苏格拉底洗澡的房间,苏格拉底在这里表达了他的最后愿望。太阳落山后,他开始面对死亡。不久,“十一人”的一名下属进来叫苏格拉底喝下毒药。苏格拉底没有迟疑,他没有听从克力同的拖延到“十一人”吃完晚饭的建议,而是立刻要了毒药。最后,一名侍者拿来毒药,留下来直到最后检验苏格拉底的肢体的感觉,以证实毒药的效果。 [2]
把以上三个案例综合起来,我们可以大致勾画出古希腊监狱的一个草图。监狱坐落在雅典城市中心,由“十一人”掌管,他们委派一些助手管理监狱的日常事务。囚犯包括被捕候审的人和已经宣判死刑等待执行的人。这些人与那些因债务而被监禁的人住在同一监狱中。监狱内的生活条件很艰苦:囚犯们被强制戴上镣铐,他们抱怨身体遭受了痛苦。不过,监狱似乎提供了睡椅和浴室,在重大节日囚犯们还可以离开监狱一次,会见好像不受限制。以下我们将对这一草图做更细致的考查。
二、古希腊监狱的管理和狱内囚犯的构成
首先我们看看古希腊监狱是如何管理的。有很多文献表明了“十一人”在雅典刑事机构中的职责。亚里斯多德在《雅典政制》中指出他们的任务是管理监狱中的犯人。因此,他们被称为“监狱的监护人”(guardiansofprison)。 [3]而且“十一人”还监督对诸如盗窃、绑架、抢劫神庙等普通刑事犯的执行,负责对如苏格拉底那样被判死刑的人行刑(Xen.Hell.1,7,10)。色诺芬对色拉墨尼斯被捕的描述显示了以上的规则。三十僭主之一的克里地亚(Critia)讲了这样一段话:“我们把色拉墨尼斯这个人移交给你,根据法律他已经被判死刑。你们‘十一人’要把他监禁起来,放到合适的地方执行我们的决定”(Xen.Hell.2,3,54)。从柏拉图的《斐多篇》还可以看出“十一人”不是独自完成这些任务的,他们还有下属帮助做逮捕等事情。而且有许多直接在监狱内工作的人,这些人包括一个守门人和一群杂役。杂役负责向死刑犯宣布“十一人”的命令。 [4]最后,还有一个人提供毒药。这些辅助者可能负责监狱的安全和日常事务:如用简单的脚镣或精细的如枷那样的装置把囚犯锁起来。“十一人”还对那些逃出监狱的人负有追捕的责任(Dem.25,56)。
接着我们再来看看希腊监狱中关押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根据前面的材料可以归纳出古希腊监狱中关押着三类人:已经被作出死刑判决等候执行的人、已经被逮捕等候审判的人和债务人。
三类人中首先要弄清在监狱内等候审判的人是什么人,欧西休斯的案例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线索。他作为谋杀赫洛蒂斯的嫌疑者以犯罪人的身份被逮捕,其保释申请被拒绝后被关进监狱。欧西休斯确实是一个外国人,可是他坚持认为对他的监禁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根据法律他已经提供了三个担保人。他说“十一人”拒绝释放他的行为没有先例,在他的案子之前,还没有外国人在提供担保人后继续受监禁的例子。欧西休斯关于外国人在作为刑事犯被逮捕后有提出担保人的权利陈述很难得到证实。实际上,希腊并不存在这样的法律。 [5]欧西休斯很可能是把他的案子与针对外国人的其他诉讼案弄混淆了。一般的规则是:惹上官司的外国人与雅典公民不一样,他们要提出担保,人确保一直呆在雅典直到审判完成为止。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就会被监禁。而欧西休斯事实上已经被逮捕,在这种情况下雅典人和外国人一样,这程序归起诉者考虑,这里是赫洛蒂斯的亲戚。他们拒绝让他保释后,他就得继续留在监狱中由“十一人”监管。在监狱内等候审判的人既有罪恶昭彰的刑事犯,也有其他被拒绝保释的人。后者是指那些失去公民权,但继续非法使用它的人。例如一个犯有虐待父母或逃避兵役罪行的人竟进入像集市等禁止其进入的地方。其他的还包括惹上官司却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外国人和对商人或船主进行?或购买或在契约中欠了公家的钱,他就自然成为公共债务人而丧失了自己的公民权。而后者(apodektai)负责公共税收并把它分配到城邦的各个部门,把任何欠款人都记录下来。欠钱的人到时不得不支付双倍欠款,不然就被关进监狱。亚里斯多德告诉我们,有权课以这类罚款的和判处监禁的是立法议事会。 [9]对这类债务人的监禁是由立法议事会来判断,监禁不是必然的。而对另一类债务人的监禁则是必然的。这就是那些被法庭判处留在监狱直到支付罚款为止的人。因为在某些案件中作出罚金的判决时,监禁是作为附加的处罚来实施的。例如,任何犯有傲慢罪行的人要在监狱内关上十一天直到他支付罚款。债务人受监禁的问题还因公元前353年通过的涕姆克拉特斯(Timocrates)的法律而更加复杂。从那时起,这些债务人可以提出担保人而保持自由到第九部团期(prytany)(一个部团期约35天~36天)。也就是说如果到那时他或他的担保人还没有支付欠款,他将被监禁。
有资料详细谈到许多雅典的债务人。德莫斯蒂尼就提到安德洛森(Androtion)作为城邦的债务人在监狱里关了5年之久,虽然最后逃出去了(Dem.24.125)。最有意思的债务人是阿里斯托吉顿(Aristogiton),德莫斯蒂尼称其为“囚犯”(jail-bird),戴诺丘斯(Dinarchus)也声称他在监狱呆的时间比监狱外呆的时间还长。有一次,阿里斯托吉顿在被证实为城邦的债务人后,被移交给“十一人”,他的控告人是吕库古斯(Lycurgus)和德莫斯蒂尼。阿里斯托吉顿的债务大多是罚款的结果,有一次高达五塔兰特。甚至在早些时候,他就两次与他的兄弟一起进了监狱(Dem.25.67)。其实,阿里斯托吉顿的父亲在他之前就已经被判死刑送进了监狱,但逃到了伊莱特里亚。与安德龙和他的父亲一样,阿里斯托吉顿也通过挖洞逃离了监狱。后来德莫斯蒂尼自己也因怀疑接受了哈佩卢斯(Harpalus)的钱被法庭判处高达五十塔兰特的巨额罚款而成为债务人被关进监狱。他因不能忍受在狱中所经受的身体痛苦,逃离了监狱。 [10]
可见,古希腊监狱内只有少数囚犯在受苦,大多数人有通过提出担保人的方式保持自由的机会。当然,被判死刑者、罪恶昭彰的刑事犯、叛国者、革命者和某些公共债务人是除外的。一些公共债务人也有希望因亲戚或朋友替他偿还债务而获得自由。
三、古希腊监狱内的生活状况
关于希腊监狱内的生活状况,我们通过一种跨文化比较的视角来考察。欧洲历史上的现代监狱即18世纪英国监狱生活的模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些分散的资料。这样我们可以解释希腊监狱某些奇特的似乎难以理解的特征。具体地说,比较的方法让我们看到了雅典监狱是反映了古希腊特定社会结构的社会文化系统。
我们首先来考察监狱安全以及其对于狱内囚犯和监狱自身的意义。在古希腊,监狱安全措施是很简单的:用链子来保证安全。以上提到三个例子中,欧西休斯、苏格拉底和安德龙都提到了链子。对于前两个这并不奇怪,一个是等待审判的刑事犯罪者,另一个是已判处死刑的人。我们不会料想像安德龙和吕西诺斯这样的债务人会戴上镣铐。实际上,在古希腊,监狱和铁链几乎是同义词。而且,因为监禁影响身体,它被认为是一种肉体的惩罚。如同上文指出的,被监禁的人经常抱怨在监狱内遭受的身体方面的痛苦。
监狱安全对于狱内囚犯和监狱自身都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意义,我们先看看18世纪英国的监狱。因为英国的监狱与古希腊的监狱在结构和功能方面有许多共同特点,因而18世纪的英国监狱为再现雅典监狱生活提供了一个模型。首先,我们概括地描述一下18世纪英国监狱的囚犯和狱内的生活。在1775年之前,重罪犯(felon)相当于雅典的刑事罪犯(malfactor)很少受到监禁的惩罚,对他们的处罚往往是鞭打、流放和绞刑。 [11]约翰・霍华德1776年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监狱的调查告诉我们当时监狱人口的数据为:653名轻刑犯,占总数的15.9%;2437名债务人,占总数的59.7%;994名重罪犯,占总数的24.3%。根据这些数据,与其说当时的监狱是惩罚罪犯的场所,还不如说是对受审者和债务人进行监管的场所。可见当时英国的监狱人口与古希腊监狱人口在性质上并没有多大不同。虽然囚犯被认为是分开的,但实际上监管人员的缺乏使这个规则没有被遵守。结果,不同类型的罪犯混合在一起,有的戴上了铁链,有的身体没有限制,但是所有囚犯都享受无限制的探视权。 [12]这非常重要,由于监狱当局并不向囚犯提供充足的食物,而是让囚犯自己供养自己,这使囚犯的生活经常依赖私人的施舍或家庭朋友的捐助。另外,在监狱内重罪犯和被判死刑的罪犯戴着的铁链是唯一的安全措施。这就意味着不需要很多监管人员。例如,在新门监狱 [Newgate],每100个犯人只有1名看守。铁链的使用也排除了高墙和安全性高的坚固建筑的使用。这影响了监狱建筑的形态,使狱内和狱外的联系不太困难。最后,铁链的使用允许探视者自由地不受限制地接触囚犯。另一方面,监管人员的不足意味着狱内的秩序单靠看守是不能维持??质。
现在我们回到古??对于囚犯,脚镣是身体不舒服、行动不自由的??甚至有时候逃跑。其他的被木头装置锁住脚(?罪犯以及像安多西蒂斯特和他的伙伴那样的??斯巴达监狱时描述了这种木头装置。他指出赫?头上有“铁扣子”。 [13]只有一只脚被缚??挖洞逃走的。这种木头装置和一般囚犯戴的链子表明古希腊监狱安全措施极端简单,完全依赖对囚犯身体的限制。
??腊监狱生活的状况与18世纪英国监狱的状况差不多,只需要少量的监管人员。他们中有些人是“十??有早上开门晚上锁门的守卫,另外,还有要把??庭的辅助人员。囚犯被链子锁住的事实也意味??苏格拉底的朋友破晓到达与他在监狱内呆了一整天。当然,??,还要照看他的狱外的利益。正如有一名罪犯??意花力气花钱让你出去的人,而不是对你??" href="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m14" name="14">[14]。这话虽是新门监狱的一囚犯说的,但是可以想象欧西休斯可能也说过类似的话,因为他认为帮助欠债入狱的朋??朋友就为他的出逃作了准备,只是没有能说服tle="跳转到该注释" href="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m15" name="15">[15]家庭成员,包括妻子和孩子都来探望??顾聆听他们最后的愿望是通常的习惯。
探视者除安慰劝告囚犯之外,还为囚犯提供包括食物在内的生活必需品吗??持生计之物,任何回答都只能是假定的。但是如果伊莱特里亚的例子表示古希腊的实践??十分贫乏的,或许根本不存在。 [16]德莫斯蒂尼声称阿里斯托吉顿的父亲被儿子放弃后死在监狱中。根据戴诺丘斯的描述,阿里斯托吉顿没有为他的父亲提供生活必需品,结果他父亲饿死了。这表明探视监狱不纯粹是一项权利,而且是旨在满足实际需要的政策的一部分。
依靠苏格拉底和狄奥尼索多卢斯的例子我们可以初步了解雅典监狱的生活状况。但是他们俩都是等候执行死刑的囚犯,那么,那些普通囚犯的日常活动又是如何的呢?演说家对雅典两个诉讼案的简介让我们能对此有一瞥。实际上,幸运的是针对同一事件这两个介绍能够相互印证。出于Demosthenes25(60-63)和Dinarchus2(9-10)的两个诉讼都以《反对阿里斯托吉顿》为名称。它们对阿里斯托吉顿在监狱中的残暴行为的解释都毫无疑问地表明监狱内存在的囚犯群体。两者都谴责了阿里斯托吉顿在狱内的偷窃行为,虽然被偷者是一个外国人。当阿里斯托吉顿偷了这个外国人的“钱包”时,与这名外国人之间爆发了一场争斗,后者输了,在受伤后表示不再寻找自己的财产。后来钱包被发现藏在阿里斯托吉顿的一个小箱子里。其他囚犯因此对阿里斯托吉顿的行为感到愤怒以致他们投票决定不与他交往,拒绝与他一起分享火、灯光和食物,不准他和他们一起参加祭祀。
这一事件表明古希腊的监狱内囚犯不是独居的,而是一起吃饭共同参加宗教典礼。他们还模仿监狱外面的政治活动用投票作出集体决定。由于缺乏足够的看守来为他们维护纪律,这些囚犯自己建立秩序以控制其成员的行为。也就是说,他们是一种自治群体,他们的亚文化是对监狱外面社会文化的模仿。
四、古希腊监狱的物理形态
以上古希腊监狱生活的概况为我们进一步描绘希腊监狱物理形态提供了方便。虽然我们不能以此完整地再现古希腊监狱的形态,但却能对它做出大致的猜测。但是,要完成这个猜测我们首先要看看现代监狱生活与现代监狱的物理形态。
监狱作为一种特定的建筑类型始于19世纪,其在刑事制度预示的某些特点可能追溯到1703年。那年克里门特十一世在罗马为少年犯建了这样的房子:位于其中心是拱状的大厅和60个带有走廊的牢房。少年犯们在劳动之余就像修道士一样孤独地呆在其中。从这些牢房可以俯瞰大厅,少年犯们可能通过牢房的窗口看到大厅另一端的祭坛。这所罗马矫正院里的铭言深深吸引监狱改革家霍华德。这句铭言是“用惩罚来管束邪恶之人几乎没有用处,除非你用纪律使他们变好。”而纪律依赖沉默、独居、约束、接触宗教仪式等办法,而这一切背后是新的建筑形态。 [17]从某种意义上讲,罗马矫正院是18世纪所谓教养所(penitentiary)的历史原型,只不过教养所更强调独居监禁。到了19世纪,独居成了新式监狱的主要特征,而单人牢房则是占主导地位的监狱建筑形态。新式监狱的目的是道德改善和拯救,它的对象不再是身体而是不朽的灵魂。也是这种基督教式的道德原则激起了霍华德等人发起了监狱改良运动。他们的要求体现在边沁对圆形监狱设计中。监狱第一次成了旨在用确保沉默、单独来代替让身体的痛苦的特定建筑形态。锁链让位于难以穿越的墙,一组看守让位于持续的检查。作为18、19世纪宗教启蒙和科学观念的产物,教养所与古希腊的监狱几乎没有相同之处,更不用说作为模型再现其物理形态了。
拯救并不是教养所之前的监狱的目的。实际上,早期现代监狱不但不拯救囚犯,还致力于让他们生活过得更差。例如,18世纪的新门监狱里就十分脏,极容易让人生病,被称作“活人的坟墓”、“地狱”。 [18]至于其物理结构,霍华德1777年的调查表明监狱并不是独特的建筑类型。许多监狱与其他的公共建筑如城市警卫室、城堡、官邸甚至废弃的教堂混合在一起。其他监狱也“几乎是些房间、小屋、住房,几乎与其周围的其他建筑无法分辨,显示不出监狱功能的标志。” [19]监狱里面反映了狱外社会的阶级结构,分为主人与普通人两边,囚犯分等级住在其中。例如,在新门监狱中的主人一边的债务人监房有24英尺长、16英尺宽、14英尺高,通常住10个人。监房里提供了床,还有餐具和烤肉,还有共同进餐的餐桌。而普通债务人的监房,只有临时用的床,而重罪人则睡在木板甚至石板上。 [20]这样的监房非常拥挤,30名囚犯住在长约睡,组成他们的社会。安全措施很粗糙,多数情况下是由铁栅栏和进口与出口外的警卫来保证的。加eability)”,犯人逃跑是很正常的事。 [21]
尽管有不同之处,但正是早期的??在,让我们回到原始的资料。
古希腊监狱内的生活不是独居而是共??起进、一起参加“政治活动”和宗教仪式??根据囚犯的社会地位分出两类不同的监房。这与当时希腊的民主平等精神??起,债务人与重罪犯住在一起。另一方面,一群叛逆者被聚拢在一起。对他们则用了特别的安全措施,他们被木头装置(stocks)一起锁在一个专门的地?成一个群体还是以10个人或20个人组成一个个的小群体呢?虽然没有资料明确地告诉我们答案,但是后一种看法更有实际意义。从囚犯实际居住情况来讲,可以合理地推测大的监房中是??睡觉的房间绝不是一个小的牢房,而是一个能容纳20到25个人探视的大房间。没有理由认为他是一个人独居在里面。大体上,监狱是令人不愉??措施也极其简单,依靠给囚犯上脚镣和看守把出口处的门早上打开晚上锁上的办法来完成对??不完善。一些人买通监狱工作人员离开监狱,其他人通过挖洞逃离监狱。这表明监狱的墙壁?不是监禁长期独居的、接受纪律训练而矫正其行为的犯罪人的建筑样式,而是为那些临时的通常期限很短的??小群囚犯的一连串房子。它是否有围墙则很难确定。
五、古希?是拘禁债务人和受审前需要临时监管的人。被监禁者并不用服完现代意义上的确定时间的一段刑期。可以断定他们呆在监狱的??会延长,这类人就是前面提到的公共债务人。??清欠款后就可以不受监禁了。不过,债务人是惟一可能在监狱中呆上几年的人(Dem.24.125,135)?我们归纳的几类监狱居民都不能精确地指出监禁是为某种形式的惩罚来使用,但是也不能得出结论认为古希腊就不存在作为刑事处罚的监禁,因??这些资料又没有如此牢靠能让我们断定监禁是一种“正常的刑罚”。例如,苏格拉底在其辩护中提到了以反对墨列图斯(Meletus)提出的死刑可以主张几种适合自己??样的话来反对:“为什么我要在监狱中度日,受制于那些定期任命的狱卒?” [22]他然后区别这一做法与第二种做法――罚款加监禁直到交清罚款为止。如果说柏拉图??们安多西蒂斯在不能把他的侍从交给法庭时确实为自己提出了用监禁的刑罚代替罚款。审判员接受了他的请求,结果他在监狱内呆了一年直到他交出了受控告的人。虽然这里的解释似乎非?的例子表示怀疑,“我们知道没有一个案子中诉讼人提出把监禁作为刑罚的,这个情况是偶然的处罚,是由安多西蒂斯在以防不能提出class="blue" title="跳转到该注释" href="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m23" name="23">[23]也就是说,这两个例子作为监禁刑的证据是相当弱的,但仍然不能让我们立刻否认监禁在某些例外的案子中作为刑罚的可能性。
如果仔细地看看那些可能被拘禁的罪犯,他们所经历的监禁明显的是“预防性”的监禁;确保罪犯在受审、执行或付清他们的欠款之前处于受监护状态。预防性是雅典监狱的一个恰当的特征。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把监禁分为监护的(custodial)和强制的(coercive)。监护性的监禁是针对那些在监狱中等候执行或审判的人,强制性的监禁针对的是那些被监禁到其债款付清为止的人。对于后者,监禁同时构成一个处罚。德莫斯蒂尼在其对涕姆克拉特斯的控诉中指出,这种附加的强监禁是一种惩罚或报应,这表明有些监禁至少被认为是具有惩罚性的。 [24]
除了监禁,雅典人赋予了监狱其他更高的,比如以改造囚犯的品德为目的的功能吗?可以肯定地说,像现代监狱那样的改造罪犯的目的古希腊监狱没有。当时普遍谈到的是惩罚,没有人讲到监狱以忏悔或改造为目的。实际上,当时的法律和刑罚仅仅在非常含混的意义上意味着“使人变得好一些”。实际上,现代刑罚的悔罪和改造观念是起源于基督教的教义,反过来这种教义又依赖灵魂不朽的信念。 [25]进一步讲,即使早期的教养所(pennitentiary)里作为转变囚犯品性的手段――沉默和独居也是以修道院模式为基础的。在18世纪之前,没有统治者想到把监狱作为使人改善的工具。古希腊也没有,因而可以理解为什么古希腊没有形成一个刑事改造的观念。但是柏拉图是一个例外,他以其道德哲学和心理学为基础提出了一种改造论刑罚学。他建议对待罪犯最好的办法是治疗或改造。他甚至把监狱称为感化所。不过柏拉图不是对事实的描述,而是提出自己的主张。 [26]
考虑到在古希腊监禁是监狱的主要功能,它同时被用做威慑的手段了吗?我认为它应该起到了威慑的作用,至少在对公共债务人是这样的。因为监禁可以促使债务人付清所欠款项,而且监禁债务人,假定其亲人和朋友会为了他的自由为他偿还欠款。德莫斯蒂尼就认为涕姆克拉特斯的法律将破坏雅典的财政体制,因为它允许某些债务人提出担保人而可以把还债期限延长到第九个部团期而不受监禁。所欠款项是维持立法议事会、骑兵和其他公共机构运转的税收的来源。德莫斯蒂尼声称人们不抗税是出于担心受监禁。所以,法庭应该让欠税的人立刻进监狱而不是要等到第九个部团期,否则城邦就会遭受财政危机(Dem24.96-97)。德莫斯蒂尼让人明白了害怕监禁能有效地迫使某些债务人迅速付清欠款。
一旦肯定了监狱的威慑功能,还可以进一步考察监狱通过威慑潜在的囚犯是否发挥了强大的社会控制功能。考虑到古希腊监狱中囚犯通常在狱中呆的时间很短的事实,这个问题似乎不易回答。人害怕惩罚不仅在于惩罚自身制造的痛苦,还在于经历刑事惩罚程序后所面对的耻辱。在古希腊,监狱与逮捕仪式分不开。逮捕通常由个人使用所谓的“自救程序”会同其朋友和邻居一起来实施的公开行动,他们把被逮捕人押送到“十一人”的办公处。要么逮捕就是由“十一人”伙同其助手来实施,他们将把法庭所决定的人送到附近的监狱。在这种程序之下,进监狱的人就暴露公众面前,甚至有时受到辱骂。而且羞耻没有以此结束,一旦进了监狱,就被迫与其他囚犯住在一起,包括重罪犯和因严重罪行被判死刑的犯人。更为严重的是,他将要蒙受身体戴上脚镣的侮辱。监狱中的情况是如此恶劣,以至于在其中呆过的人经常抱怨身体所受的虐待。在一个肉体拷问只适用奴隶,人身自由极为神圣的社会中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奇怪。鞭子、链子、脚镣等是奴隶身份的标志。监狱的生活是自由人正常生活的??如何都应该避免的。
监狱的威慑能力和控制效果是源于古希腊社会的性质,因为古希腊城邦是理论上平等的人紧密结合在家族荣誉)和耻辱;它的法律禁止故意的暴力行为和有损于公民名誉的行为。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总之,古希腊监狱作为制度的有效是在于它细致清晰地表达了古希腊社会的意识形态结构。
【作者简介】
吴新民(1971-),男,安徽宿松人,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讲师。
【注释】
[1]柏拉图:斐多篇 [A].59d-e.柏拉图全集 [第一卷] [C],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柏拉图.斐多篇60a-b,59b―c,117a,116e,117a-118a.
[3]亚里斯多德.雅典政制 [A].52,35.亚里="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第] [C].颜一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4]柏拉图.克里托篇 [A].43a.柏拉图全集 [第一卷] [C].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Hansen:AStudyintheAthenianAdminstrationofJusticeintheFourthCenturyB.C.Odense,1976,p24.
[6] [8] [9]亚里斯多德.雅典政制 [M].三联书店出版社,1957.45,2.47-48.48.
[7]关于私人之间的债务纠纷,雅典法庭并不强制执行对债务人的判决而是让债权人运用一种形式的合法的自救来执行。参看Millett:LendingandBorrowinginAncientAthens,Cambridge,1991,pp82-84.
[10]有关德莫斯蒂尼的监禁和流亡,参看Goldstein:TheLettersofDemonsthenes,NewYorkandLondon,1968:,pp43,52,66-88.
[11]参看M.Ignatieff:AJustMeasureofPain:ThePenitentiaryintheIndustrialRevolutio,NewYork,1978:pp15-43.
[12]参看Ignatieff:AJustMeasureofPain:ThePenitentiaryintheIndustrialRevolutio,NewYork,1978,p31.
[13]参看希罗多德:《历史》9.37.2.王以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640.
[14]Sheehan:"FindSolaceEighteenth-CenturyNewgate,"inJ.s.Cockburn(ed),CrimeinEngland1550-1800,Prinston,1977,236.
[15]柏"回到本文注源" href="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16" name="m16">16]参看Allen"ImprisonmentinClassicalAthens",CQns47,1997,129.
[17] [19] [20] [21]Evans:ThefabricationofVirtue:EnglishPrisonArchitecture,Cambridge,1982,60.13.36~39.40.
[18]参看Sheehan:"FindSolaceEighteenth-CenturyNewgate,"inJ.s.Cockburn(ed),CrimeinEngland1550-1800,Prinston,1977,p229.还可参看潘华仿,储槐植.外国监狱史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57.
[22]柏拉图.申辩篇 [A].37b-c.柏拉图全集 [第一卷] [C].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
[23]StephenTodd:TheShapeofAthenianLaw,Oxford,1993,p140.
[24]参看Hansen:AStudyintheAthenianAdminstrationofJusticeintheFourthCenturyB.C.Odense,1976:p37;还可参看Allen,"ImprisonmentinClassicalAthens."CQns47,1997,p126.
[25]参看潘华仿,储槐植.外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M" name="mM">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31,42-43.
[26]参看柏拉图《法律篇》908a-b.有关柏拉图对惩罚的教育功能的强调参看吴?本文注源" href="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66686#J" name="mJ">J].浙江学刊,200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