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14日司发通[1995]107号)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展示我国监狱的现代、文明形象,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的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都要把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作为我国监狱建设和发展的总体奋斗目标,要按一定标准,有计划、有步骤、量力而行、坚定不移地把全国的监狱建设成为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监、从严治警的工作原则,运用现代、文明、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改造罪犯,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努力为维护我国社会的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
1�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比较先进、完善的监狱设施和健全、有效的改造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教育改造,具有较高改造质量的场所。
2�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具备必要的、适应监管改造工作需要的监狱设施和技术装备。
2―1监狱建筑及辅助设施布局规范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达到司法部颁布的《监管改造环境规范》规定的标准。
2―2形成有效的通讯指挥网络,保证正常的通讯联系;出现突发事件,能立即报告监狱领导,并能迅速报告省(区、市)监狱管理局。
2―3配置适应业务需要的警车、囚车、通讯指挥车、摩托车、救护车、罪犯生活用车等交通工具,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4安装警戒报警装置,配备必要的防暴器材和警、戒具,确保安全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2―5监狱的重要能道、部分禁闭室、部分接见室等需要监控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监控设施,有效地实施监控。
2―6建立健全有效的狱内侦查系统。
2―7建立罪犯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并逐步联网。
3�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罪犯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科学管理。
3―1严格执行对罪犯的收监制度。要求法律文书完备,记载准确。凡不符合法定收监条 件的,应依法拒绝收监;凡符合法定收监条 件的,应依法收监,不得拒收。
3―2严格执行对罪犯的减刑、假释、监外执行、释放或加刑等刑罚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严密,监督机制健全。
3―3健全并严格执行接见、通信、门卫、查监、巡逻、禁闭、警械、戒具使用以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审批程序严格,记载详尽、准确,坚持经常化和规范化。
3―4建立科学的罪犯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资料详细,记载准确,查询方便。
3―5实行对罪犯的分类关押、分别管理制度,分押纯度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3―6严格执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确保干警直接掌握对罪犯的考核奖惩。
3―7依法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尊重罪犯人格,不打骂、体罚、侮辱罪犯,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
3―8监狱管理质量综合指标达到:
①狱内年发案率低于千分之一,狱内又犯罪率低于千分之一点五;
②罪犯年违纪率在百分之三以下;
③罪犯年脱逃率,重刑犯监狱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五以下,一般监狱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④罪犯年非正常死亡率,重刑犯监狱在千分之一以下,一般监狱在千分之零点六以下。
4�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卫生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生活卫生设施,保证罪犯的基本生活条 件和卫生医疗条 件。
4―1按照实物量标准,保证罪犯吃饱,有足够维持健康和体力的饮食;按标准按时发放被服。
4―2罪犯人均建筑设施使用面积在五平方米以上,每间监舍居住不超过二十人;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有必要的防暑防寒设备;伙房清洁卫生,管理制度齐全;设浴室等生活卫生设施。
4―3保障罪犯的饮食、饮水卫生和生活卫生。对罪犯定期理发、洗澡、检查身体。
4―4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医疗机构,监狱医院达到一级以上医院的标准(20张以上床位)。不发生传染病的流行,传染病发病率不超过百分之一;对有病的罪犯及时给予治疗。
5�对罪犯采用科学的教育改造手段,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有益于罪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和氛围。
5―1健全教育改造机构,落实教育改造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改造经费。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必要的教育改造设备、电化教育设施和图书、阅览、活动室及运动场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
5―2建立一支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师队伍。政治教师(全部由警察担任)应按在押罪犯数的百分之一配备,其中专职政治教师应在三名以上。文化、技术教师应占在押罪犯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少年管教所教员应全部由警察担任。
5―3对罪犯实行正规、系统的政治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实行考试、升级和发证制度。每年三课教育的总课时,成年犯不少于五百课时,未成年犯不少于一千课时。
5―4对罪犯实施分类教育、个别教育,进行心理矫治。
5―5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文娱、体育活动,促进罪犯积极改造。
5―6借助社会力量对罪犯改造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建立社会帮教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教活动,形成网络,覆盖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5―7监狱教育、劳动改造质量综合指标应达到:
①罪犯服法遵纪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②顽固、危险犯的年转化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③刑期届满时获得文化、职业技术证书的罪犯,分别达到应入学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④刑期三年以上的罪犯,刑满时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罪犯掌握两门以上?发生凶杀、纵火、爆炸、暴乱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恶性案件或监狱生产出现经营性亏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警察队伍中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不得申报现代化文明监狱。
23�对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单位,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单位,记集体一等功一次??奖金;被命名为省(区、市)级现代化文??个人二等功或三等功一次,并颁发奖金。对现代化文明监狱??行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资格。
24�司法行政部门和监狱的广大干警??实,勤勤恳恳,为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展示我国监狱的现代、文明形象,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的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都要把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作为我国监狱建设和发展的总体奋斗目标,要按一定标准,有计划、有步骤、量力而行、坚定不移地把全国的监狱建设成为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要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下,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监、从严治警的工作原则,运用现代、文明、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改造罪犯,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努力为维护我国社会的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
1�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比较先进、完善的监狱设施和健全、有效的改造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教育改造,具有较高改造质量的场所。
2�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具备必要的、适应监管改造工作需要的监狱设施和技术装备。
2―1监狱建筑及辅助设施布局规范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达到司法部颁布的《监管改造环境规范》规定的标准。
2―2形成有效的通讯指挥网络,保证正常的通讯联系;出现突发事件,能立即报告监狱领导,并能迅速报告省(区、市)监狱管理局。
2―3配置适应业务需要的警车、囚车、通讯指挥车、摩托车、救护车、罪犯生活用车等交通工具,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4安装警戒报警装置,配备必要的防暴器材和警、戒具,确保安全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2―5监狱的重要能道、部分禁闭室、部分接见室等需要监控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监控设施,有效地实施监控。
2―6建立健全有效的狱内侦查系统。
2―7建立罪犯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并逐步联网。
3�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罪犯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科学管理。
3―1严格执行对罪犯的收监制度。要求法律文书完备,记载准确。凡不符合法定收监条 件的,应依法拒绝收监;凡符合法定收监条 件的,应依法收监,不得拒收。
3―2严格执行对罪犯的减刑、假释、监外执行、释放或加刑等刑罚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严密,监督机制健全。
3―3健全并严格执行接见、通信、门卫、查监、巡逻、禁闭、警械、戒具使用以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审批程序严格,记载详尽、准确,坚持经常化和规范化。
3―4建立科学的罪犯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资料详细,记载准确,查询方便。
3―5实行对罪犯的分类关押、分别管理制度,分押纯度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3―6严格执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确保干警直接掌握对罪犯的考核奖惩。
3―7依法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尊重罪犯人格,不打骂、体罚、侮辱罪犯,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
3―8监狱管理质量综合指标达到:
①狱内年发案率低于千分之一,狱内又犯罪率低于千分之一点五;
②罪犯年违纪率在百分之三以下;
③罪犯年脱逃率,重刑犯监狱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五以下,一般监狱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④罪犯年非正常死亡率,重刑犯监狱在千分之一以下,一般监狱在千分之零点六以下。
4�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卫生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生活卫生设施,保证罪犯的基本生活条 件和卫生医疗条 件。
4―1按照实物量标准,保证罪犯吃饱,有足够维持健康和体力的饮食;按标准按时发放被服。
4―2罪犯人均建筑设施使用面积在五平方米以上,每间监舍居住不超过二十人;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有必要的防暑防寒设备;伙房清洁卫生,管理制度齐全;设浴室等生活卫生设施。
4―3保障罪犯的饮食、饮水卫生和生活卫生。对罪犯定期理发、洗澡、检查身体。
4―4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医疗机构,监狱医院达到一级以上医院的标准(20张以上床位)。不发生传染病的流行,传染病发病率不超过百分之一;对有病的罪犯及时给予治疗。
5�对罪犯采用科学的教育改造手段,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有益于罪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和氛围。
5―1健全教育改造机构,落实教育改造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改造经费。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必要的教育改造设备、电化教育设施和图书、阅览、活动室及运动场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
5―2建立一支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教师队伍。政治教师(全部由警察担任)应按在押罪犯数的百分之一配备,其中专职政治教师应在三名以上。文化、技术教师应占在押罪犯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少年管教所教员应全部由警察担任。
5―3对罪犯实行正规、系统的政治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实行考试、升级和发证制度。每年三课教育的总课时,成年犯不少于五百课时,未成年犯不少于一千课时。
5―4对罪犯实施分类教育、个别教育,进行心理矫治。
5―5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文娱、体育活动,促进罪犯积极改造。
5―6借助社会力量对罪犯改造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建立社会帮教制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教活动,形成网络,覆盖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5―7监狱教育、劳动改造质量综合指标应达到:
①罪犯服法遵纪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②顽固、危险犯的年转化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③刑期届满时获得文化、职业技术证书的罪犯,分别达到应入学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④刑期三年以上的罪犯,刑满时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罪犯掌握两门以上?发生凶杀、纵火、爆炸、暴乱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恶性案件或监狱生产出现经营性亏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警察队伍中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不得申报现代化文明监狱。
23�对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单位,颁发证书、奖牌,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单位,记集体一等功一次??奖金;被命名为省(区、市)级现代化文??个人二等功或三等功一次,并颁发奖金。对现代化文明监狱??行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资格。
24�司法行政部门和监狱的广大干警??实,勤勤恳恳,为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