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妇联关注特殊妇女群众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01-21信息来源:湖北妇女网作者:

“尊敬的妇联领导,我叫**,现年42岁,十堰人,因运输毒品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
今年二月我收到了贵领导给我回的信,我感动的热泪盈眶,谢谢地方政府没有忘记我,是您们给了我生活的勇气和改造动力,我现在已改为无期,现也记了三个功,我争取在明年六月改为有期时记满四个功,用自己的改造成绩回报政府对我的关怀,用汗水洗刷自己的罪恶。
新的一年快到了,祝各位领导新年快乐,万事如意,祝家乡父老身体健康,身在他乡囚子的我多么希望家乡的各行各业都蒸蒸日上。
一个思乡的囚子:**”

十堰市妇联近年来关爱特殊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职责,心系大墙,帮教失足,落实维稳,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的优势,鼓励失足女性努力改造,认识自己所犯下的罪错,早日回归社会,以获得新生,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春节快要到来了,市妇联工作人员忙着赶在年前给这些监狱服刑人员回信,并送上贺卡,为她们过一个祥和春节做出妇联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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