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司法局加强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时间:2012-02-04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近日,海陵区矫正办在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进行了长假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区检察院监外执行科、司法局矫正科分别对参加人员进行了严格执行矫正管理规定、加强人生观修养两个专题教育。

近年来海陵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增多,区司法局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加强对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确保外出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

一是摸清办理请假前实际情况。对于符合请假条件要求外出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然后作出是否可以外出的决定。

二是交代外出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对于经批准即将外出的矫正对象,由司法所对其进行外出前教育,强调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提醒其在外期间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按时向司法所联系汇报。

三是保持请假期间常态化联系。外出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每周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寄一份思想汇报,做到“周有声音,月见汇报”;经常对流动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被监管对象在外的真实情况,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积极参与在外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发手机短信的方式联系他们,把准外出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脉搏,把“思想矫正”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步跟上去。

四是要求半年返回参加集中考核教育。区矫正办对所有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在半年和年终两个考核时,责令全部返回参加司法所的集中考核,全面汇报自己在外打工学习的情况;如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请假并给予惩处。

近几年来,全区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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