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戚河苑社区架彩虹桥促矫正人员回归社会

时间:2012-02-06信息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作者:

本网2012年2月6日讯 通讯员钱莉芳 徐海江报道 “我代表咱们河苑社区的社区服刑人员,将这份心意转交给朱玲同学。”

“感谢叔叔、阿姨对我的帮助,我一定好好学习,等我毕业了更要把这爱心的接力棒一棒一棒的传下去。”

“我谨代表戚墅堰区司法局向各位社区服刑人员的善举表示感谢。”

为使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信心,尽早融入社会,2月2日,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司法局和河苑社区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彩虹桥”活动。 “彩虹桥”寓意社区是一座桥,通过社区牵线搭桥,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帮助社区中暂处困境的学子继续学业。而这次的捐助人却有些特殊――他们都是社区服刑人员。以前社区的居民都不太愿意和这些人来往,被视为社区中的另类,加之社区服刑人员本身也有些自卑感,所以他们进出社区都是低着头,躲在人后。

作为社区服刑人员代表,戚某满怀自信的来到了河苑社区“彩虹桥”活动现场,向社区朱玲同学捐赠了大学三年学费,并承诺今后只要朱玲同学遇到困难,他还会继续帮助下去。

捐赠活动结束后,戚某不禁感慨:被判刑后我一度意志消沉,总认为别人会瞧不起自己,走到哪都不自觉的认为别人投向自己的目光都是异样的。以前每一次到司法所作思想汇报,我总要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流露出内心的自卑情绪,每次参加公益活动我都要躲着熟人。可随着思想交流、公益劳动次数的增加,我发现还是有人愿意承认我,有人会表扬我,慢慢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至今,我一直记着矫正办张主任的那句话:社区服刑人员要挺直了腰杆重新做人,充满创造美好生活的勇气认真做事。现在我的事业也算小有所成,知道社区里有家境困难的学生,自然应该义不容辞地伸出援助之手。

“彩虹桥”,不光是架起了贫困学子的求学之路,更是搭建了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改造,增强社会责任感,重新回归社会的平台。(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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