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流程,不断规范采购行为。结合分局工作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大对招标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招标采购操作工作流程和操作模式,不断通过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着力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确保招标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强化职能意识,不断提高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制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的招标采购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合力,共同做好监管工作。着力通过按照管理权限对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变更、验收、结算、资料归档等进行重点监督,形成覆盖式监督模式。监督过程中,对于应当纳入集中采购项目擅自采购的或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财务部门应当拒付项目资金,同时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严格规范操作,不断提升评审质量。分局根据招标工程、货物及服务分类设立专业评委,建立专业评委资料库,以供招标、谈判和询价采购时,能够随机从资料库中抽取专业评委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实行评委独立评标制度,参与评审的评委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确保评审意见真实可靠,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以维护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利益。
四是优化项目组合,不断拓展采购方式与规模。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作用,坚持应采尽采,扩大采购范围,对凡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必须统一采购。对不同单位使用的电脑等办公物资进行合理打包采购,对大宗物资实行定期采购,着力通过优化采购模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定点采购方式,采购前,根据采购项目,深入市场调查行情,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实行定点采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做好招标采购及评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着力通过请进来教、派出去学的方式,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学习,掌握新知识,了解新政策,逐步提高全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对照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常督促,常提醒,进一步提高和塑造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