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出监教育新体系

时间:2012-02-1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文/黄振东

一是创立出监教育管理新方法。出监分监狱立足本单位实际,选精、配强出监教育的民警教师队伍,根据“监禁式―过渡式―社区式”监区的不同特点,积极创新分类教育方法,根据临释人员的文化程度、兴趣爱好和实际需要,实行菜单式点单教育。尤其是在过渡式和社区式监区,将出监教育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尽可能多地安排选修课,让临释罪犯尽可能按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参加出监教育课程学习,主动接受教育。如:在监禁式监区定期举办“新闻深呼吸”栏目,在过渡式监区组织开展以“新生、启航”为主题的自我教育活动,在社区式监区开展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的文体活动。同时,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监区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与省群艺馆、省图书馆、省科协、各级共青团组织等社会组织联系,组织开展面向临释人员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监狱文化活动,组织临释人员自编自演文艺节目,邀请刑释人员中的新人典型现身说法。通过教育方法的创新、互动式交流和主题教育活动,调动服刑人员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参与热情,引导服刑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提高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是建立出监教育师资队伍新资源。出监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与社会教育的同步,才能取得实效。为此,出监分监狱采取“走出去”战略,坚持“开门办学”,主动加强与社会教育部门联系,积极引进社会师资力量,建立长期合作教学联盟。如:与浙江图书馆搭建每月一期“文澜-阳光讲坛”平台,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每月一期“创办你的企业(SYB)”讲座培训,与省科协建立每月一次“科普进监”活动,与省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每月一次的“法律援助进监”活动。同时,在现有“七大模块教育”基础上,根据罪犯的实际需求和当前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与省社科联、浙工大法学院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引入法律咨询服务、交通安全教育、就业创业形势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社会服务志愿者,增加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帮助他们提高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丰富出监狱教育新内容。在现有出监教育试验基地基础上,一方面根据临释罪犯的现实需求,增加理财、时事点评、弟子规教育等辅助教育内容,同时积极收集并组织临释人员观看全国各地社会发展的宣传片,帮助他们更多的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另一方面,根据多数服刑人员长期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特点,建设更加贴近临释人员特点的模拟生活体验馆。通过他们对模拟家庭生活现场的实训、体验,了解日常生活用品的使用,掌握日常生活知识,更好地为适应社会、回归社会作准备。生活体验馆内设模拟手机、传真机、电磁炉、微波炉、数码相机、摄像机、热水器、电饭煲、高压锅、电熨斗等日常生活用品,服刑人员通过体验获得感官上的认识,同时设置高清液晶显示器,罪犯触摸实物后显示器即可显示该物品的基本构造、使用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知识介绍,通过该项体验增加他们对现代日常生活知识的掌握,提高回归社会后的生活技能。另外,出监分监狱还将增设公交卡、手机卡充值、办理,水电煤气、电话、高清电视、宽带网络办理、缴费,养老保险办理等日常知识,使临释人员通过点击查询即可获得相关知识,在回归社会之前就能基本了解和掌握适应社会的基本技能,有效消除回归社会之前的紧张心理。

四是采取服刑就业指导新措施。出监分监狱始终坚持把解决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解决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就业难的问题。主动把出监教育纳入“三期九段”教育改造新体系,深化服刑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理论的教育工作,以《从服刑人员到合格社会人》为主线,以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第一就业”为出发点。一方面,在“出监分监狱新生网站”的就业信息网板块上,每周更新就业信息,供临释罪犯查询。另一方面,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社会企业联系,建立刑释人员就业指导服务站。在前期与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共同建设罪犯就业指导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年内创建一至两个就业指导站的样板工程。加强与监狱合作企业的沟通,有效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扩大招聘信息量,在现有每季度举办企业进监招聘会的基础上,采取网络招聘与现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社会企业进监招聘频率、数量和质量,争取更多的临释人员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同时,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对招聘刑释人员较多的社会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就业安置情况,了解就业需求,树立典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临释罪犯对就业信息、劳动技能的掌握和了解,使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之前就能提前找到工作。

五是建立出监教育评估新量表。通过建立改造质量和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工程,把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再就业、再犯罪问题,作为创新监狱管理的重要课题来抓,出监分监狱将建立专门的评估小组,通过查阅罪犯档案、心理测试、个别谈话、犯属了解、评估软件等手段,同时,积极借助浙江省监狱学会、浙江省回归社会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定期组织对刑释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进行跟踪调查、动态分析,加强对刑释人员遵纪守法、就业、创业情况数据调研,加强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了解,形成较为翔实的服刑人员改造质量和回归社会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调查资料,共同落实对帮教对象的帮扶措施,不断探索提高出监教育、监地衔接工作质量的新方法、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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