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民警职业倦怠调查及对策研究

时间:2012-02-21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摘要:职业倦怠是监狱民警职业化建设的瓶颈问题,严重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而且对其家庭、组织及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严重制约了监狱民警职业化的进程。本文就其存在问题所带来的危害及产生的原因作了剖析,并认为有必要从社会、监狱组织、个体三个层面采取有效的措施妥当解决这些问题,来提高监狱警察的身心健康,促进民警队伍建设健康发展,推进职业化进程。

关键词:监狱民警;职业倦怠;干预措施


     监狱民警职业倦怠,指监狱民警长期经受过度压力所导致的情感耗竭、身心疲惫、工作成就感低下等负性症状。不仅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而且对其家庭、组织及社会可能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探讨职业倦怠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队伍健康发展。

一、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的主要表现

(一)生理上、情绪上的衰竭倾向

表现为没有食欲,睡不好觉,反应降低,有一种衰竭、无助感,长期处于焦虑、沮丧状态,情绪波动大,对工作的新异事物敏感度降低。

(二)对成就感的要求低下

降低职业价值,仅把职业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工作上表现为混日子,得过且过,仅满足于完成任务,感觉苦海无边,盼望早日退休或者退出监狱警察职业。

(三)人格的解体

人际关系层面,以不带感情与冷漠的方式回应周围人群,表现为刻意与和工作相关的人和事保持一定的距离。减少接触服刑人员,对罪犯违规现象视而不见,将服刑人员视为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人,依靠过去的定势来管理罪犯。

二、监狱民警职业倦怠产生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因素

1.社会期望值过高。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使得社会对监狱的期望值特别高。社会对监狱期望过高和警察队伍实际素质的偏差, 给民警造成巨大的社会定位压力。社会过高的期望值同监管改造投入与产出的反差之间的矛盾,增加了民警的精神压力。

2.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度不高。社会环境中对监狱工作信息的闭塞降低了对监狱工作的支持度。服刑人员改造中社会支持资源匮乏,一些服刑人员亲友对监狱工作缺乏理解和配合,无形中增加了民警的职业压力感。社会支持系统薄弱,民警在遇到困难时,无法从多种形式上得到支持。

3.政治经济待遇不高。监狱民警是公务员,公务员职级晋升的不确定性非常强,受到很多非可控因素影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式的个人发展途径导致情绪衰竭,斗志衰退。现代社会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使一些民警感到茫然和消沉,有的与其同学、朋友相比,职级、收入都自愧不如,内心很不平衡,有很强的失落感。在调查过程中,不少民警认为自己的付出和所承担的责任与收入不成比例。在对120名分监区民警的问卷调查中,认为付出多、报酬少的占45.8%;付出与报酬相差很大的占15.8%。

(二)职业因素

1.职业性质特殊性强。职业性质决定了监狱民警整天与触犯法律的一群心理和行为不健全的罪犯打交道,面对的是社会上和人性中自私、虚假、贪婪、残忍等阴暗的一面,工作中遭遇的不良心理暗示频率大,容易形成负性心境。长期从事于管理教育这些身上带有各种恶习,心灵具有某些缺陷的对象,容易受到社会和人性消极因素的刺激。调查中有28.3%的民警认为自己心理健康存在问题;9.2 %认为自己心理问题比较严重。

2.职业风险大。一是监狱安全稳定的压力。一次失误就可能意味着一次监管安全事故,意味着严厉的处理。二是来自人身安全威胁。监狱诸多工作,对罪犯的三大现场管理等都对民警的人身安全潜伏着威胁。三是职业暴露问题。生产环境噪音大或粉尘、细纤维含量高,人员密度大,空气流通不畅,且一些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推行严格文明管理方式带来的工作难度。罪犯维权意识增强,动不动就谈权利,谈文明管理,民警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管理的要求。

3.工作负荷过重。监狱民警所承担的责任大,随时都处于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紧张状态。犹如一张紧绷的弓弦,时间长了,就会产生心理疲劳,产生各种异常的心理情绪。同时工作强度大,体力精力透支。从问卷调查获悉,基层民警每周平均工作时数在6天以上约占56%,5天半占30%;每天工作8-10小时达38.4%,10-12小时的占13.6%,有的甚至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当前监狱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经济效益仍然是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民警须肩挑改造与生产两副担子,既要为确保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费尽心机,又要为完成监狱生产指标而绞尽脑汁。问卷结果显示,基层民警感到工作压力很大的占42.5 % ,压力较大的占50.8% ,压力较小的为6.7%,而没有压力的则为零。

(三)监狱组织因素

1.相对封闭的特殊环境导致民警与外界交流沟通少。监狱的特殊环境,使监狱民警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环境,与社会的接触和交流相对较少,工作的自我成就感相对较低。目前民警最大的职业烦恼是缺乏成就感,没有外出学习的机会。在“业务素质方面培训情况”的调查中,回答“偶尔培训”和“很少培训”的民警分别占35% 和36.7% 。

2.多重身份变换的要求导致民警角色模糊。当前监狱工作的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然而监狱职能尚未纯化,“监企分开”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监狱民警要应付全方位的工作,仍必须努力成为多面手,必须经常适应教育改造者、生产组织者等多重工作角色的变换。因自身素质的局限,有的民警角色扮演不能到位,有的角色转换困难,易造成多重角色冲突,久而久之,皆会导致身心倦怠症状。

3.不够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造成民警内心矛盾冲突。近年来建立了绩效考核等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奖惩兑现、落实力度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未能充分激发民警工作热情。长期的工作绩效得不到认可,会在很大程度上消磨工作热情。民警工作考核的方法不够科学,不能准确地评价民警的劳动,使民警自我价值丧失,合理个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自然而然地会产生对所从事职业的倦怠。

(四)民警个体因素

1.个体素质的局限。目前监狱民警职业能力与素质的供需尚存在一定的脱节。在民警的知识结构与业务能力能否适应目前工作的问卷中,民警回答“得心应手”只占28.3% ,“刚好够用”占40% ,“心有余而力不足”占27.5% ,“感到很吃力”占4.2%。倦怠产生与身体素质也有关系,因职业的特殊性,易患上肠胃、心脑血管等方面的疾病,这也是促成职业倦怠的间接诱因。

2.自身不良性格的影响。人格变量、个人期望值等个体特质对职业倦怠也有影响。性格比较脆弱,自我效能感比较低,缺乏自信心的民警,产生职业倦怠的可能性高。比较敏感的“感觉型”民警相对于比较冷静的“思考型”民警,更易体验到职业倦怠感。那些整天忙于工作,无暇充实自己的生活,以及性格内向,不愿与人交流,内心焦虑、孤独等无法排遣的民警,则易成为职业倦怠的高危人群。

3.自我心理调节手段与心理问题疏导渠道缺乏。当调查中询问到“当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之后,你将如何化解存在的不良情绪和体验”时,很多民警表现出了一种无奈,最有可能采用的对策是被动地放弃或自我标准降低,表面上看是心理得到了调节,对于监狱执法工作的持续性而言,是一种责任上的放弃,易产生一种姑息纵容心理,影响工作质量和效果。长此以往,则会产生原则的动摇和怀疑,致使民警的职业水准和人格品质降低。

三、缓解监狱民警职业倦怠的应对策略

(一)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1.提高监狱民警的职业声望。一是提高监狱民警的社会地位,落实从优待警。推动监狱警察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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