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一个组织。镇(街道)核准村(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或村民委主任兼站长,由治保主任担任副站长,确定一名成员或大学生村官为监管联络员。统一刻制“某某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公章。
二是搭建一个平台。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综治工作站,挂牌建立办事窗口。工作站组成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统一上墙公示。
三是创建一套薄册。由市矫正办统一印制“社区矫正日报告登记簿”、“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日记簿”,分别由社区服刑人员和工作站人员对矫正情况进行记录。
四是运行一项机制。创建“日报月结公示”工作机制。社区服刑人员每天记好矫正日记并向社区矫正工作站监管联络员报告,监管联络员根据报告如实登记,每月更新。工作站、镇(街道)社矫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告、思想政治、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等进行每月考评。建立村级监管动态公示栏,对入矫、解矫、处罚及处遇等级等进行公示。
五是构建一体联动。工作站吸收共青团、妇联及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为成员,协助司法所落实“5+1”监管、开展审前调查、文书衔接,志愿者帮扶等,共同构建起村(社区)日常监管与社会资源的联动。
六是实施一套考核。市、镇两级分别将工作站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平安乡镇”和村(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考核,与评先、综治、村(社区)干部经济利益三挂钩,有力推进了工作站的健康发展。目前,该市80%村(社区)建立了工作站,2012年上半年将完成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社区矫正“防、控”体系。 (临海市司法局 罗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