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投票 服刑人员选举人大代表

时间:2012-02-29信息来源:四川在线作者:

   四川在线消息(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杨琴)“没想到,进了监狱,还能有投票选举权。”昨日,44岁的女服刑人员林丽郑重地将一张选票投进投票箱,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当天,成都女子监狱1200余名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投票选举了新一届监狱驻地所在的龙泉驿区、洪安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作为投票者的一员,老家在广元的林丽2009年因诈骗罪入狱,刑期十年。“以前入监前参加过投票选举,这一次是入监以后第一次投票。”具有大学学历的林丽说,她们此前已通过监狱的宣传和公示了解到相关程序,并于21日曾见到4名该选区的人大代表候选人走进监狱,与服刑人员选民见面。“听了他们的自我介绍,对他们的工作和特点有了初步了解。”她说,她按照“选举自己心目中的代表”的原则,分别给3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1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划上了“圈”。

    “不少人以为服刑人员没有任何权利。实际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仍有选举权。”昨日,成都女子监狱政委石仑表示,人大代表选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未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虽然身份是接受劳动改造的人,但仍然具有选举权。此前,监狱已专门向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律宣讲,让她们了解了选举投票程序和规定,并对候选人进行了公示。(根据当事人要求,林丽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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