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许萍报道)2月29日,乌鲁木齐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大墙内举行了一场“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会”。对管教所提请的5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依法对张斌(化名)等 50余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减刑4个月至1年零4个月不等。未管所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未管所服刑人员个别家属参与了这场紧张严肃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读减刑人员姓名和减刑理由,按照减刑假释听证程序的要求,每个减刑的服刑人员一一陈述其改造过程中的表现及受过的奖励,检察院逐个询问一些细节,不仅如此,每个减刑人员还要有1到2名证人,接受法官的质证,证明提请减刑人员的表现和奖励属实。在检察官、服刑人员、到场证人对证据均无异议和合议庭充分考虑各方意见之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合议后择日公布裁定减刑人员名单。
听证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汪波讲话的语调平和、表述真诚,一改人们心中“法官威严”的形象,给严肃的会场平添了不少亲和的气氛。汪波在询问中充满了关心、期望,如:“你的爸爸妈妈来看你吗?多长时间来一次啊”“你不要有思想负担,我们没有忘记你们,在关注着你们的改造,希望早日到社会上做有用的人”“刚进来想些什么啊?现在好了吗?”
记者从管教所狱政科科副科长李绍波那里了解到,像这样的听证会他们不是第一次举行,每次不仅法院、检察院要参与,还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督促。管教所所长樊增强告诉记者:“近两年的公开听证会,对服刑人员的促进很大,因为,他们看到身边的人减刑是因为平时的表现好,好好改造,就有可能获得减刑奖励,而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即便是报上名字,人人都可以检举。”
记者了解到,在服刑人员的监舍都有检举箱,这极大的增强减刑工作的公正性。同时,通过这次减刑、假释听证会,让法官、检察官、管教所干警“同堂会审”,服刑人员当庭作证,提高了减刑假释的办案质量,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信任监狱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和管理的透明度,提高执行刑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更进一步推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狱务公开长效机制,促进了监狱执法管理水平的提高。
来自新疆地矿局第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高级工程师、人大代表吴玉门激动地说:“这些服刑的孩子正值美丽的花季,却不幸走上犯罪的道路过早地凋谢。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也日趋严重。这应该引起每个家庭、学校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通过全社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