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监狱构筑执法“阳光工程”

时间:2012-03-03信息来源:法治新报作者:

通讯员李磊

本报讯近年来,石嘴山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创新狱务公开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监狱的各项执法工作始终处于阳光之下,确保了公正、公开、公平和廉洁执法。

2010年,石嘴山监狱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中,率先实施监狱长办公会审议罪犯减刑假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此项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的肯定和好评,全国兄弟单位纷纷效仿。2012年,石嘴山监狱继续深化狱务公开,邀请执法监督员、服刑人员亲属参加监狱长办公会,审议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扩大了监狱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众知情权,架起警民沟通的“连心桥”,拉近了监狱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让群众看到执法公正、管理有序的现代化监狱的真实面貌,以了解促理解,以理解促支持,以支持促和谐,全面提升了监狱执法公信力。


2月24日,石嘴山监狱召开监狱长办公会,专题研究2012年1月份的192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监狱党委专程邀请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2名驻狱检察官、5名执法监督员、15名服刑人员家属参加会议。会上,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向监狱长办公会提交了《2012年1月份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评审报告》,提请人对192起减刑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会议逐案进行了审议。

服刑人员家属代表李先生激动地说:“通过参加这次评审会,家属能够全面、具体地了解减刑假释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的疑虑消除了。”据了解,2008年以来石嘴山监狱先后出台了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罪犯行政处罚预告(缓期执行)机制、罪犯现实改造表现告知制和监狱警察执法回避4项机制,不断用制度、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廉洁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工作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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