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地要高度重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依法、规范的开展此项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在程序上要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接受委托单位,具体操作可指派司法所进行,评估意见均由县司法局名义提出,禁止司法所直接接受委托或接受个人调查申请。
三、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的中心工作,是落实“首要标准”的核心环节,也是事关社区矫正活动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5、要把教育置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位置,创新教育方法,在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各地区要重视以往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社区参与度低”等诸多问题。务必采用因人施教、科学施教的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提升有效性、达到教育改造人,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终极目标。
6、要依靠社区,积极调动有关部门、村(居、牧)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参与教育和帮扶工作。通过签订帮教协议,把日常的监督帮扶委托给他们,既实现防止脱管、漏管,又使教育矫正的全过程凸现情和义。
7、要依靠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将社区矫正纳入到社区建设规划当中。切实把矫正人员视为社区成员,做到社区活动包括学习、集体活动、服务、教育、技能培训等“一个都不能少”,社区福利要惠及到每个矫正人员,营造良好的社区人际关系。
8、要注重契合矫正人员的个性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教育工作。形式上可以寓教于乐、善于引领;方法上可以采取个别辅导、也可组织集体学习;内容上可根据不同对象,提供法律、思想道德、社保政策、职业技能、心理健康、文化素养、情趣培养等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四、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有效控制重新犯罪,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的必要手段。各地要按照“首要标准”要求,从严、从细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10、落实监管帮教协议。司法所要积极发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地有关部门,村(居、牧)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他们签订并落实帮教监管协议。
1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持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当面汇报的工作制度,对因学习、务工、探亲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在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司法所应将请销假情况具实记录入本人档案。
12、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司法所要按照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生活环境及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将所属社区矫正人员分不同类型区别管理。对社会危害性、再犯性大的矫正人员,从思想汇报、社区服务、学习教育等各方面严格管理;勤走访,请假外出时要求亲属家人提供必要担保;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老病残犯、过失犯等可视服从监管情况适当放宽。
13、严格执行禁止令。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社区矫正人员中被判禁止令的人数将会逐步增加。对这部分人除按社区矫正制度规定进行监管外,还要按人民法院禁止令所判禁止事项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履行职责,做好禁止令的执行。
14、做好考核奖惩工作。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记入本人执行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发现有违反监管规定或法院禁止令情形的,可视情况按法定程序分别作出警告、治安处罚、收监及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处理;对符合减刑条件的,及时按规定提请法院作出减刑裁定,做到奖惩分明。
15、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对出现“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重新犯罪”等突发性事件的,各地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好职责。应急措施要得当、有效,并按规定逐级及时上报情况。
16、对未成年矫正人员进行特殊管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应认真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他们的监管教育要与成年人分开进行,保护其未成年人身份;要针对其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管措施。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今年是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借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东风,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抓出成效。
17、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省厅年内争取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全省经费保障标准。各地也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或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18、加大发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力度。司法局、司法所务必要有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将发展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列入工作日程,着力发展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
19、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县级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及时充实档案材料,做到详实、准确、全面、规范。年内根据要求,启动社区矫正各类信息资料的录入报送工作,配合做好全省社区矫正GPS手机定位管理项目建设任务。
六、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扩升社会知晓率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0、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既要宣传好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又要把身边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推广,提升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率,扩大社会参与面。
21、认真做好宣传稿件的撰写和报送。各地要及时组织人员撰写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全年报送信息不少于10篇,被采纳转发的信息限在5篇以上。
22、要利用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