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启明)为认真开展好司法部提出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近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到监区当一天基层民警”长效机制,对人员范围、工作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制度规定,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监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特派员每月不少于一天到监区当一天基层民警;局机关及集团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继续开展“三同”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而定,主动到监区当一天基层民警。
领导干部在监区“当一天基层民警”时,要以普通民警的身份,直接参加监区警务组的具体工作,要深入了解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要广泛同各层级的民警进行零距离接触,真诚沟通,真心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民警工作状况,倾听基层民警对改进领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讲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激励基层民警工人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到推动监狱工作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当中。要认真帮助基层制定对策、破解难题,围绕民警职工反映比较集中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