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犯罪增多,监狱关押的老年犯人数逐年攀升。老年犯有其犯罪特点,集中关押后呈现出一些群体特征,改造需求与其他罪犯也有所不同。为此,我们应结合其犯罪原因,从监狱、法律和社会三个层面着手,完善老年犯犯罪改造体系,以预防和减少老年犯犯罪。
【关 键 词】老年犯/犯罪/改造/社会学研究
一、研究背景
1.“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人队伍的壮大
据了解,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07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3亿,占总人口的11.6%。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占当时总人口的31%。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上海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75.62万人,占总人口的20.1%。其中60~69岁组占43.7%,70~79岁组占39.3%,80岁及以上组占17.0%。
2.老年人犯罪比例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的事实证明,随着犯罪比例的升高,老年人犯罪趋势不容乐观。据某监狱局2002年至2007年押犯的数据来看,老年犯数量从129人上升至417人,尤其是2006年至2007年,老年犯新增近100人,增长率为20.92%。另据浙江省老年人犯罪情况的数据显示,浙江抓获的61周岁以上老年犯罪嫌疑人由1991年的182人,上升到2005年的608人,上升了3.34倍,而同期浙江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只上升了2.21倍。
3.老年犯教育改造尚未形成科学的体系
目前监狱老年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原先的长刑犯自然老化,跨入老年人行列。二是本身就是老年人。近年来老年人入狱改造的人数越来越多,各省市把老年犯分流关押于多个监狱,表面上似乎降低了行刑成本,其实不然。多数监狱为了老年犯不出事、不找麻烦,尽量从各个方面满足他们的要求。监狱对他们的管理、生活、医疗、处遇、劳动,乃至于出监的安置保护问题,大多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这些都非常值得关心与探讨。
4.国内外对老年犯罪及改造的研究不多
据《日本2007年度犯罪报告》,2006年被捕的65岁以上老年人为4.8万人,而5年前仅为2.4万人。与2006年相比,日本犯罪率降低了4.8%,但老年人犯罪率上升了4.2%。同样,德国在过去的十年里,老年人犯罪率上升了28%。在德国监狱中,平均每10名罪犯中就有一名超过60岁的老年人。为此,德国政府正在建立一所专门接收老年罪犯的监狱。老年犯增多,监狱面临着医疗成本的激增、矫正模式的调整、刑事政策的缺失等问题。国内目前虽无官方公布的老年人犯罪数量和人数,但实际上各省市关押的老年犯在逐年上升。关于老年人为何犯罪的研究相对多一些,而老年犯在监狱中的改造需求是什么,如何对老年犯进行针对性的改造等方面,几乎还是空白。
综上所述,虽然从人口比例来看,我国老年人犯罪率并不高,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人犯罪的绝对数仍不容小觑。而从监狱层面看,老年犯分押于多个监狱也不是长久之计。因此,上海监狱系统把他们集中关押改造。探索老年犯犯罪特点及其教育改造的规律不仅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在我国踏入老龄化社会后,减少老年人犯罪方面做到未雨绸缪。
二、老年罪犯群体特征与犯罪特点
本研究对象是当前在上海市南汇监狱服刑,男性年龄在60周岁、女性年龄在55周岁的服刑人员。
本研究采取的研究方法有两种:一是全员调查。本次调查除个别住院老年犯或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年犯外,共回收问卷247份,其中有效问卷238份,废卷9份。男性有效问卷169份,女性有效问卷69份。二是深度访谈。在全员调查过程中,调查员根据调查提纲,对26个老年罪犯个案进行了访谈。调查结果由SPSS10.0软件统计。
(一)群体特征
1.性别和年龄。从性别看,这一罪犯群体以男性为主,男女性别之比大约为2.51∶1,而上海监狱系统在押罪犯的男女之比是18∶1,这说明老年女犯在女性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较高。从年龄看,55~60周岁的占20.3%,61~65周岁的占到41.5%,66~70周岁的占23.3%,71~75周岁的占8.5%,76周岁及以上的占6.4%。70岁以下的占75.1%,70岁以上仅占14.9%。其中,老年女犯在55~60周岁占到65.2%,老年男犯在61~65周岁的占到50.3%。统计结果反映出,老年男犯的平均年龄比女犯平均年龄大。
2.户籍分布。调查显示,老年犯群体中,上海户籍的占78.8%,外地的占21.2%。这说明,老年犯中上海户籍的占大多数,也恰好与全市服刑人员中外省籍犯占多数的情况相反。
3.教育程度。调查显示,老年犯中,本专科的占25.2%,硕士及以上的占2.1%,高中、技校或中专的占12.4%,初中的占31.6%。老年犯的总体文化程度不低,且分布较均匀,其中初中及大学文化程度较多,尤其是小学以下文化程度比例低于全市服刑人员比例,大学比例则相应高于全市比例。
4.家庭情况。调查显示,已婚的占69.1%,离婚的占23.2%,丧偶的占4.7%,同居的占1.7%,未婚的占1.3%。其中入狱前与老伴关系不错的占68.8%,一般的占24.7%。可见其与老伴关系普遍较好。同时,无子女的仅占2.9%,有一或两个子女的占75.7%,多个子女的占21.4%。其中入狱前与子女同住的占62.1%,抚养孙子孙女的占31.2%。入狱前与子孙的关系好的占75.5%,一般的占21.8%。可见老年犯总体上与子女的关系普遍较好。
5.退休情况。调查显示,他们中已退休的占56.6%,尚未退休的占43.4%。老年犯退休后犯罪的比例略高于退休前犯罪的比例。其中女性老年犯退休后再犯罪的比例占到65.7%,男性老年犯占52.6%。因此,老年犯退休后犯罪的问题应引起社会的关注。
6.入狱前社会地位及职业。调查显示,老年犯认为自身未进监狱前其社会地位较高或很高的占28.5%,一般的占到64.2%,认为地位较低或很低的只占7.4%。同时,对他们的原先从事的职业调查也发现,原先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占25.2%,从事第三服务行业的占13.7%,生产工人、运输工人的占11.9%,专业技术人员的占11.5%,办事人员的占8.4%,无业者和建筑工人的较少,不便分类的占到14.2%。可见,老年犯自认其社会地位的高低与他们原先从事的职业存在一定关系,企事业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
7.健康情况。调查显示,58.8%的老年犯认为自身健康,18.5%表示自己偶有小病,22.7%认为自己身体较差。相对而言,55.1%的女性老年犯认为自身有病,而男性老年犯只有35.5%。老年犯患病主要为慢性病,具体表现为:高血压的占63%,冠心病的占25.6%,关节炎的占22.3%,腰椎间盘突出和坐骨神经痛的占20.6%及老慢支的占18.1%。同时,调查显示,87.4%的老年犯认为自己心理健康情况较好,8.9%的人认为自己有心理障碍,3.7%的人认为自己有精神疾病。
8.原判刑期及余刑情况。调查显示,老年犯的原判刑期分布情况是:10~15年居多(35.2%),无期、死缓次之(23.7%),5~10年(含10年)第三(20.3%)。老年犯原判刑期在10年以上的占到65.7%,这表明老年犯中重刑犯居多。此外,老年犯中余刑在5年之内的占43.44%,6~10年的占到31.6%,11~15年占到14.9%,16年以上的占2.6%,无期的占7.5%。74%的人余刑在10年以内。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老年犯入狱时长与原判刑期在0.01水平上有显著相关,且其斯皮尔曼相关系数为0.662。即判刑年代越早的人,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所判刑期越长。
9.认罪伏法。调查显示,52.6%的老年犯认为法院判决与自身罪行相当,43.9%的人认为判刑较重或过重,只有3.5%的人认为判得较轻。
10.改造信心程度较高。调查显示,73.7%的人表示对完成改造很有信心,20.7%的人表示“一般”,信心不足的只有5.6%。同时,85.7%的人表示自己出狱后不会重犯。这从某种意义上说,老年犯集中关押改造后,改造信心程度相对较高。
(二)犯罪特点
1.单独犯罪居多。调查显示,老年犯(65.4%)大多为单独犯罪,但两人共同犯罪(19.4%)和三人以上团伙犯罪(15.2%)也不鲜见。
2.经济犯罪居多,但暴力、攻击性倾向不明显。调查显示,老年犯犯罪以诈骗(39.9%)、职务犯罪(19.3%)为主。在毒品犯罪方面,女性老年犯比例(14.5%)比男性老年犯的(5.3%)高。破坏经济秩序方面,女性老年犯比例(11.6%)也比男性老年犯(5.3%)高。男性老年犯杀人(10.7%)、强奸、奸幼(10.7%)的比例都分别比女性老年犯的(4.3%)、(1.4%)高。相对青年人犯罪,老年犯从事盗窃、抢劫、伤害的比例较低,只占犯罪比例的1.6%。这是因为,进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着运动障碍,这些决定了老年人所实施的抢劫、杀人等暴力型犯罪较少,他们往往采取教唆、诱骗、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间接性的犯罪手段。
3.犯罪动机多样化。调查显示,老年犯认为老年犯集中分类管理的模式。55.1%的人仅为2.9%。58.4%的人对处遇政策较满意,34.1%的人老年犯表示对干警的公正执法表示满意,41.2%的人认为干警考虑问?满意,36.6%的人表示对于警的说话方式认可。这是因为,老年犯集中关押??使了他们的积极改造。
6.参与劳动示要参加劳动。51.7%人表示对劳动时间满意,46.2%对劳动项目满意,32.4%对劳动强度满意押,经历了“要我劳动”转为“我要劳动”这一过??狱提出“老年犯要参加劳动,必须提出申请”的指导思?示,45.7%的人愿意与40~50岁的干警交流??与50岁以上的干警,20~30岁之间的只有0.9%。这表明,老年犯更倾向于和社会阅历??以从这些干警身上得到安慰、理解和宽容。
五、建议
结合老年人犯罪??造的可能性较小等特点,笔者建议从监狱?狱层面
1.营造和谐氛围,帮助罪??,社会也有责任。作为监狱层面,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适应社会环境,回归社??论,创造罪犯能够被尊重,管理人员能够赢得??
2.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稳定思想情绪,重树改造信心”作为教??体,适当调整针对老年犯的教育活动内容与形??细心、耐心、爱心贯穿教育始终。坚持分类引??老龄罪犯不歧视,多疏导;对病残犯常关心,多鼓励。犯得到了家人的关心。在亲情的联系方式上,只有55%的打过。为此,75.6%的老年犯希望监狱能增加??年犯中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人逐年增多,??
此外,笔者还建议改善监狱??立监狱图书馆;增加健身设施;设立法律咨询?关于老年犯的减、假、保政策。在现有的刑罚制度框架下??突出,由此造成了老年犯在监狱内“沉淀”积??、财力资源,不仅行刑成本高,而且行刑效率??调查显示,老年犯对减、假、保的期望值??保外(47.4%)。为此,笔者建议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对那些符合刑法规定的“确有悔改表现”??,加大减刑、假释的力度,特别是多适用假释??,如社区矫正,将有限的监狱资源用来惩罚与??在行刑效能方面取得效益最大化。
不过,加大对老年犯的减刑、假释力度,当??统一执法思想,正确理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约司法成本”的观念,运用经济分析学理??设计,追求正向结果最大化。二是在实践层面尽快制定??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办理老年犯减刑、假释、?正执法质量。对老年犯实行精细管理,如制??》,实行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管控,抓实??相对较强这一因素,可以试行自主管理。调查的分级处遇;34%的人建议修订计分考核细则;23.5%的人希望干理力度,赏罚分明;14.3%的人希望干警?、工作责任强的管教人员。老年犯希望民警具备??任心(38.7%)、公正(35.4%)、??状况,满足其合理的需要(29.8%);领会及贯彻监狱领导的管理理念(22.3%);较10.1%)。
6.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心理特点,建议监狱应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尽??性劳动,受到了老年犯的欢迎。同时,大部分老年??增加适当的休息时间(48.7%);依??计分考核方式(40.3%)。
7.加强老年??养餐品种(61.8%);加强日常伙食??厕所打扫力度(22.3%);启用消毒柜对??年犯的生活条件、增强他们的体质、提高免疫??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发挥监狱与医院合??关部门,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经费的财??机制,明确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和原则。策的调整与法律的修改、完善。犯罪的老年人??区别对待的原则,有必要关注对老年人犯罪量??为:首先,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符合老年人生理、??众的文化心理与道德观念;再次,对老年人犯??四,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符合刑罚的人道??从宽处罚,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几个问题:一是年龄,要高于退休年龄;二是??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2.把??首先要执行《监狱法》,在此基础上贯彻??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尤??面,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老年人??打击老年人犯罪,通过打击,对那些在犯罪边??年人犯罪的效果。
3.做好老年??同时,还要做好他们的出狱安置工作,防止其刑满??。为此,家庭、居委会、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部门??问题。各地老龄工作机构和民政部门应协调好??。
(三)社会层面
1.政府、社会、??织要加强老年协会的建设、指导,以协会为纽带,??身心的健康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充实老人的文化??还应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妥善调解老年??盾,避免矛盾激化,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老年?宣传教育。要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增强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观念,使其认识??罪。同时,报纸、电视、电台等部门给予老年??、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修养,使???展老年教育事业,依靠发展老年教育提升老??际需要为目标??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生活,让有益的活动填??避免发生违法?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学习借鉴外国??区保障,??救助制度,对城乡没有被纳入基本医??困难??犯罪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子女的不能因?老人的人格,增加与老人的交流,关注他们的精【文章来源】《中国监狱学刊》201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