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崔瑞波、朱德成)7日,襄阳市襄州区地税局为襄北监狱开出缴纳44.505万元医保费用的发票。襄北监狱2967名服刑人员,正式纳入襄州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这是我省监狱服刑人员参加医保第一例。
服刑人员的医疗费一直实行国家供给制。近年来,襄州区医保局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医保政策,大胆改革探索,扩大医疗保险参与人员范围。今年,将襄北监狱服刑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襄州区医保局介绍,襄北监狱服刑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参加襄州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由襄北监狱负担,享受待遇和普通参保居民同等标准。住院待遇方面,服刑人员医疗采取就近住院,起付标准300元,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70%。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