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0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上,黄山市综治委表彰了7名全市201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人物”,黄山区乌石镇社区矫正人员张文理榜上有名。这是他继2011年9月被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评选为见义勇为“中国好人”和黄山市文明办评选为全市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闻人物”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张文理是黄山市黄山区乌石镇村民,2011年4月25日,他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开始接受社区矫正时,张文理思想包袱很重,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感觉接受社区矫正在乡亲们面前抬不起头。社区矫正机构针对他的个性特点,制定了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反复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向其讲解保护国家林木的法律规定,帮其解疑释惑。同时,注重人性化关怀,经常与其谈话,了解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诚地为其排忧解难。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正,终于使他认识到了自身所犯的错误,重振了教育矫正的信心,从此,他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2011年5月20日上午,正在山上采茶的张文理突然接到同村村民谢某的电话,得知邻近有辆货车翻入清溪电站水库中。张文理与谢某迅速赶往3公里外的现场,见一辆双排座货车翻在水库中,车上的5人全部受伤,其中两人重伤,情况危急。见此情景,张文理一边协助伤者自救,一边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营救过程中,他帮助伤员简单包扎,又联系本村车辆将伤员送至池州市贵池区医院抢救。期间,他一直保护现场和财物,直至民警赶到。因救治及时,两名重伤员脱离生命危险。
事后,张文理被黄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给予记功奖励。其入选“中国好人”的事迹引发全国各地网友热议和积极评价,网友称赞他真正做到了“浪子回头金不换”。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