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人本型。突出会见室的窗口职能作用,发挥“名片”效应。树立良好形象。对老、病、残、路途遥远、首次会见的罪犯亲属,在非会见日来会见的,不轻易拒绝。对长期无会见、无亲情电话、无邮件的罪犯,不放弃不抛弃,积极主动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配合做好罪犯亲属工作。落实预谈制度,拓宽沟通渠道,落实“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听取各方面意见,服务会见室的长远发展。
二是信息公开型。公开流程,见室内张贴会见步骤,注意要点制作成册,对不熟悉流程的家属进行讲解。执法环节公开化,罪犯亲属可凭借会见卡、二代身份证在候见大厅的触屏显示器上可查询所要会见的犯人信息及狱务公开信息,及时了解监狱执法动态。
三是高效科技型。加大信息化在会见室中的实际运用。会见登记方便高效,顺利实现无纸化。会见系统智能化,支持远程管理、远程监控、远程控制等功能,监听方式多样化,使用远程监听、监听器等多种监听方式。后台服务网络化,可与同个部门实现同步共享资源。
四是管理规范型。严格执行省局《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管理规范》相关要求,现场管理上,明确现场民警直接监听责任人,规范监听记录等台帐。建立日常督查考评机制,坚持日常督查与阶段考评相结合,突出加强对会见室工作运行情况的跟踪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