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社区矫正对象人手一台GPS定位手机

时间:2012-03-22信息来源:杭州日报作者:

 记者 黄洪连 通讯员 萧检

萧山浦阳镇人蒋某因为犯盗窃罪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一天早上,他到萧山城区去办事。但他进城没多久,一条报警短信就发到了浦阳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上:蒋××离开“电子围墙”区域浦阳。蒋某事情还没办好,他就接到了社区矫正专管员的电话:“你到哪里去了,怎么没有汇报请假就私自离开?”专管员说,蒋某在缓刑期间,未经许可是不能离开居住的乡镇的。他擅自到萧山城区住宿了5晚,离开了7天,最终被处以拘留7天,罚款200元。

蒋某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原来,蒋某被要求必须随身携带一部GPS定位手机。根据最新的矫正规定,拿到这部手机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还保证机不离身。手机号码是自选的,使用手机产生的话费还是由蒋某自己支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周建忠介绍说。“这一招很灵,极大地防止矫正人员擅自离开矫正地。”

那有人把手机留在原地,人离开指定区域了怎么办?“矫正办几乎每天都要抽查辖区内的矫正人员,打电话过去核实矫正情况,每次接听电话人员的声音会自动跟监管系统内预留的矫正人员声音进行物理比对分析,如果不一致,系统也会发出报警。”

该系统由萧山检察院、司法局、移动、电信等共同建立。系统建立1年多来,全区已经有1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系统监管,36起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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