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司法局仁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报告材料
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精神,我们仁兴司法所自2008年开始,被铁西区司法局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基层所(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实施),到目前为止,我们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名,其中,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2名。通过帮教管理,已有13人改造期满并顺利解矫,尚有4人在帮教管理中。下面把我们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的具体做法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
我们仁兴街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党总书记姚景明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杜野任副组长,成员由司法所所长、公安派出所所长、关工委主任、妇联主任、劳动保障所所长以及各社区主任组成,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从而保证了整合联动协调工作的进行。
2、落实制度保障。
我们在统一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传递制度,并定期向区司法局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对象,按照请销假的审批权限,到司法所办理请、销假。
3、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为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又建立了仁兴街社区矫正工作站、社区矫正公益性劳动基地,设立了3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聘用“五老”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26人。
4、改善和保障办公环境。
在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我们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工作保障。
5、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我们司法所和社区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参加环境绿化、卫生清理等劳动活动。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司法所统一考察,做好记录。
6、规范工作流程。
我们司法所在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们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每周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使我们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保证管得住、管得牢。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由于矫正对象犯罪的动机、种类、后果和受到处罚的结果不同,在接受刑罚判定的认识、悔过意识也不相同,法制教育成为对矫正对象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之一。对此,我们在开展帮教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的犯罪,采取个性化教育和统一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让矫正对象认识自己犯罪的根源,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事,什么是法律不允许的事,真正从思想上悔过自新。
在开展教育的同时,我们针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在思想教育方面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帮教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司法所的安排,积极参与矫正工作,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例如:矫正对象房某,在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想法,认为自己的行为怎么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感觉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有抵触情绪存在。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告诉他在缓刑期间放下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到四平战役纪念馆、“八.一”希望小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他们增强其社会责任感,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识。
三、 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在如何让避免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具有冲动的性格特征、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存在不满抵触情绪的矫正对象,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采取加餐加量的方式,增加个别谈心、及时提示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在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困难的时候,我们把帮扶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例如:矫正对象李某替他人开出租车,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判二缓二,羁押期间,家里的房子拆迁,老婆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把仅有的动迁面积判给了他媳妇和孩子,50多岁的他又没有其它亲属,生活和住房都成了现实问题。我们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多次找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