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椒江区司法局“管帮结合”引导矫正对象融入社会

时间:2012-03-28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一是扩展“一室三基地”建设(即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室、教育基地、就业安置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强化教育矫正平台的“量、质”同升,与区教育局合作设立了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积极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和少数重点对象中积极开展心理矫治辅导,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累计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475人次。设立大陈垦荒精神教育基地和解放一江山岛烈士陵园教育基地,建立以敬老院等13家公益劳动基地,建立公安局安保公司、渔业市场等18家单位为就业安置基地。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教育基地接受学习、净化心灵,到公益劳动基地进行劳动回馈社会,并通过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就业,三甲街道还成立了社区矫正就业指导窗口。
  二是加大“两帮”力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对根据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制定不同的工作帮扶和生活帮困的“两帮”方案,真正实现人性化服务。联合人事劳动局及农办为矫正对象免费进行各种技能培训,多途径促进就业。例如假释对象戴某,通过街道的帮扶和自己的努力办起了养牛场,还聘用3―4名工人,被原监狱树为改造的典型,《浙江法制报》为其作了专门报道。加强了对矫正对象困难户重点帮扶力度,使他们安得下,能生活。服刑人员张某因保外就医欲回椒江,但其女儿因种种原因拒绝同父亲一起居住,经区司法局、海门街道、民政局的多方努力,把他安置在了椒江区福利院。洪家社区矫正对象林某,被剥夺政治权利,回来后没有房子没有工作,后来在村干部和村委会的资助下建起了房子安排了工作,现在思想较稳定。
  三是创新“一户一联一党员”结对活动。组织区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党员对本辖区内561名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结对帮教,组成帮教小组,采取“五对一”、“三对一”、“二对一”等多种形式结对帮教,并深入走访了解结对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和工作状况,制定矫正方案,建立走访记录台帐,解决在社区矫正对象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组织协调、组团帮扶等形式有效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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