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中监狱大药房开进监狱会见室

时间:2012-03-28信息来源:大河网作者: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有没有治疗心脑血管的特效药啊?”“我买几盒金嗓子喉宝吧!”……这是3月21日,发生在省豫中监狱平价药房开业现场的一幕。

  服刑人员亲属带药品不可避免,却是隐患

  据省豫中监狱副监狱长吴鹏介绍,目前,部分服刑人员因为身体等原因和治疗不同疾病的需要,有多种用药的需求,但由于监狱医疗条件的限制,有许多都是监狱医院难以保证的非常规药品。为满足服刑人员治病需要,保证其身体健康,这些急需药品往往都是其亲属在外面购买后,通过会见送到监狱。而监狱会见室即没有专用设备鉴别,又没有专业的药品检验人员,剧毒品、毒品等违禁物品很容易趁虚而入,服刑人员自杀、吸毒、投毒等隐患威胁着监狱的安全稳定。为解决服刑人员亲属会见时所带药品不便检查,容易夹带违禁物品等问题,省豫中监狱与某大药房联合在会见室开设平价药房,堵塞了违禁物品流入狱内的一条重要途径。

  监狱实事求是地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为彻底消除以上隐患,该狱通过调研论证,与郑州市一家有资质的正规大药房磋商,签订协议。由监狱提供场地、提出管理要求,由该大药房提供相关设施、药品,并选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司药人员,在监狱会见室联合设立平价药房,服刑人员亲属所需药品必须在此购买,拒绝其他外带药品。

  规范管理和运行,维护服刑人员身体健康

  监狱完善了对服刑人员家属购药、服刑人员用药的管理制度。对运行中的管理要求、司药人员要求以及药品种类、药品价格、购药方式和传递方式等都与大药房在签订协议时,进行了约定。

  服刑人员亲属在销售点购药,由销售点开具药品清单三联单(服刑人员联、监狱医院联、销售点联),并当面将药品封装,服刑人员联由犯属会见室交于服刑人员;药品由会见室警察集中领取后,转交监狱医院;医院按照服刑人员病情开具处方,按时发放;监区警察专人负责领取并监督服刑人员服用。所有交接过程中的当事人,一律在《药品交接单》上签字并存档。生活卫生科人员定期对药品销售点、医院及监区的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管理不规范或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情形,及时纠正和处理,坚决把好事做好,保证外带药品安全可靠,更重要的是让服刑人员在医疗费用有限的条件下,尽可能地保障他们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减少了药品市场的中间环节,降低医疗成本,让服刑人员能服用到许多公费医疗之外的药品,减少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痛苦和负担,对监狱的安全与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线索提供:罗荣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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