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2-03-30信息来源:西部在线作者:

本报讯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陕县检察院被确定为我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唯一试点单位。这是该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卓有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陕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机制。该院先后起草制定了《陕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和《社区矫正检察办法》;以陕州路派出所辖区为试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对该辖区的12名社区矫正罪犯和作出的7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并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注重思想改造,确立了以人为本,集监督、管理、帮教、关爱“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确保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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