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初步建立了罪犯出监评估体系。2009年10月份以来,按照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部署和要求,中渡监狱党委高度重视,从组织、人员、财力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全力保证出监评估工作的开展。在监狱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充分吸收借鉴外省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监狱在押罪犯改造的实际,制定了罪犯出监评估实施办法,建立了一套适合于本监狱实际的罪犯出监评估体系。即:在罪犯出监前三个月阶段,采取罪犯矫治阶段评估、出监阶段评估和再社会化预测等三大评估手段,通过使用系列量表对服刑人员的改造结果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进行预测,以定量为基础和以客观评价为基点,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行罪犯改造质量的评价来评定服刑人员的改造状况。这一系列评估方法,一改过去依靠经验和民警主观判断的评价方法,切实把罪犯的心理和认知的评估列入评估的重要内容,使对罪犯的评价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量化了罪犯出监评估标准。中渡监狱重点围绕细化量化标准,设置了罪犯矫治阶段评估自我鉴定表、罪犯矫治阶段评估小组互评表、罪犯矫治阶段评估表、罪犯出监阶段评估评定表、再社会化预测鉴定表、罪犯出监评估预测表、罪犯认罪悔罪鉴评表等8项测试表,在每项表格中量化了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和得分值,既注重了对所有服刑人员都能适用,又注重了对所有服刑人员在不同的改造时期都能适用,更注重了对服刑人员使用该标准可以运用相同的方法规则和分析处理手段。同时,通过综合运用入监时和即将出监时的COPA-PI测试结果对比及对罪犯进行公民道德常识、法律常识考试测试等综合手段,对罪犯出监前进行重新犯罪可能性评估,力求出监评估结果达到预期目的,力求评估结果与实际相符。
三是达到了出监评估试点工作预期目标。到2009年12月下旬,中渡监狱完成了第一批为期三个月罪犯出监评估试点工作,出具了这批罪犯的出监综合评估报告。在评估过程中,依据这批罪犯自评、三互小组互评和直接管理民警的综合评价进行矫治阶段的改造表现测试,采取COPA-PI测试结果进行心理评定,通过对职业技能掌握情况和对社会适应能力等情况进行再社会化预测,对掌握法律常识、社会公德和出监后的思想和行为倾向进行综合预测,编制出监评估报告,并依据出监评估的结果,为这批刑满释放人员出具回归帮教建议,为罪犯家庭、街道、社会有关团体提出了安置帮教建议,有效防范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也可为有关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安置措施提供依据。
中渡监狱出具罪犯出监综合评估报告,为实现监狱与社会“无缝对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中渡监狱正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关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