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争取支持。按照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明光市司法局的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迅速组织社区矫正专职干部认真仔细学习,业务股进行分段解读,并就《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具体流程及细节进行研究和探讨。另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印发给领导,向政法委领导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争取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是增进协作,推进联动。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会议,研讨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措施,加强公检法司各部门的沟通衔接,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各自的职责,强化协调合作,做好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确保全市社区矫正人员能管得住,管得好,不出事,将明光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培训,全面落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采取个人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完善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全过程监管措施,确保日常监管和服务机制更加到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四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借助司法专网、普法网、宣传栏、明光法治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同时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以及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时间,向社区和村有关人员深入宣传《实施办法》,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之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是发放“告知书”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对社区矫正人员权利义务的一些规定,司法局认真研究、仔细分析,为社区矫正人员撰写一份《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告知书中,详细阐明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等方面的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惩罚措施进行了讲解,让社区矫正人员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依法改造自己,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