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少年盗窃触刑律 检察官帮教促其新生

时间:2012-04-07信息来源:少年司法网作者: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主管刑事的副检察长魏圣创带领侦监、公诉科的检察官,与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但某及其监护人专程到汉台区某幼儿园,将但某退还的赃款2950元交到失主邓院长的手中,但某真诚的悔罪、认错,得到了对方真心谅解。遂后,汉台区检察院对但某作出了不诉决定。
    刚满16周岁的但某,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在他不满两岁时,母亲就弃他离家出走,父亲为了家庭生计,远离家乡到外地打工。从小就失去父母疼爱的但某与爷爷、奶奶艰难度日。为了减轻父亲的压力,爷爷在一家木材加工厂做工,奶奶也干上了保洁员,但某也于去年年底初中未毕业就到汉台某幼儿园当保安。就在穿上保安服当天,但某趁院长不在,将院长放在办公室提包内的2950元盗走,便借故离开后逃到外地,他天真的认为,出去躲一段时间,这个事情就过去了。今年2月,但某回到老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公安机关移送批捕起诉但某期间,汉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过提审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留守少年涉嫌犯罪。为了挽救但某,办案检察官多次讯问但某,约见其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使但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愿意退还赃款、悔过自新,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于是就有出现在本文开始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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