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预通知

时间:2012-04-12信息来源:京师刑事法治网作者: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经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中国法学会批准,2012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定于9月下旬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为方便各位与会同仁及时准备年会论文,现将本次年会议题及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待此次年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再发正式邀请函):

一、2012年刑法学研究会年会议题

(一)理论议题:当代中国刑法与宪法协调发展――以纪念中国82宪法颁行30周年为背景

具体参考议题:

1.当代中国宪法的发展与刑法理念的更新

2.当代中国宪法的发展与刑法制度的完善

3.当代中国宪法的发展与刑法适用的进步

(二)实务议题:若干重要领域民生的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具体参考议题:

1.生产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2.食品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3.药品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4.环境安全领域的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请您围绕上述议题撰写会议论文;对上述议题既可以从宏观角度展开论述,也可以就基本制度、具体理论与实务问题开展研究。

二、本届年会议题的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论文请勿超出上述会议议题的主旨和范围,并请遵循学术规范。

(二)论文字数请严格控制在8千字范围内。如有特别需要并经文集编辑委员会审查同意,方可放宽至1万字。明显超出字数限制的,恕不予收录。

(三)论文注释为页下注,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外加圆圈,每页的注释单独编号。

(四)年会论文将于2012630送交出版社,务请您于2012615日前将年会论文电子版发至研究会副秘书长袁彬老师的电子邮箱yuanbin@bnu.edu.cn。逾期提交的论文将无法收入年会论文集。

(五)请在论文中注明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职务、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三、特别说明

(一)考虑到历届年会论文的出版压力,同时也为了保证论文的质量,本届年会论文集原则上不接受未被邀请与会人员的论文,硕士生单独提交的论文恕一律不能录用。

(二)根据20111021通过的《关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费标准的决议》,研究会个人会员需缴纳200/年的会费,2011年尚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及时缴费(汇款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袁彬老师收 邮编:100875)。

人: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刘志伟教授

电话:010-58802199(办);单位传真:010-58802088;手机:13811835729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袁彬副教授

电话:010-58804115(办);单位传真:010-58802088;手机:18911558029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秘书组
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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