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由西安市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禁毒的理论与实践"学术沙龙在西安市委举行。来自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法院、综治、禁毒、强制医疗、精神卫生、劳教、律师等实务部门的同志,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的学者约30人参加本次沙龙。沙龙聚焦我国,特别是陕西省和西安市的戒毒、禁毒工作,就戒毒制度的改革完善和成瘾者权利保障,《禁毒法》与《戒毒条例》实施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西安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夏、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博士生导师冯卫国教授分别致辞,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褚宸舸副教授主持沙龙。
褚宸舸为沙龙提交了两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一是《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的实证研究--基于西安市和珠三角的调研》,被评为西安市法学会2011年课题优秀成果。该报告提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基本理念是人权保障和充权,成瘾者的人权保障在我国曾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法律问题,充权理论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论。陕西省、西安市社区戒毒(康复)开展的现实困难和挑战是财政投入不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缺乏操作性和有效性,社工人才缺乏且面临就业瓶颈。因此,建议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的作用,加强社区戒毒(康复)相关政策制度规范的建设,尽快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的社会工作体系与模式,重视戒毒人员与社会工作者的权利与民生保障,大力培养本地化的社工人才队伍,国家对西部社区戒毒(康复)社会工作予以特别支持。
二是国家社科基金和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阶段性成果《2011年中国毒品成瘾者权利保障报告》(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年第1期,并被《改革内参》摘要)。保障中国几百万吸毒人群公民权和生存发展权,极大改变他们被边缘化、标签化和缺乏社会支持窘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成瘾者群体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保障成瘾者人权将有利于全社会的福祉。成瘾者受到较严重的社会歧视和不公正对待需要予以重视。成瘾者的违法性使其更容易受到公权力的不法侵害。成瘾者是介于正常人、病人与罪犯之间的灰色群体,容易出现了法律保障上的空白和漏洞。要重视戒毒人员管控措施与成瘾者权利保障的矛盾,加强维持治疗和减低伤害措施、社会广泛参与机制中成瘾者权利的保障。
冯卫国教授肯定两篇调研报告选题前沿、新颖,触及到了禁毒领域研究的薄弱地带。课题组采用实证方法,贯穿法社会学的特点。
一、《禁毒法》《戒毒条例》中戒毒制度的落实状况
与会人员就上述调研报告涉及的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特别对《禁毒法》《戒毒条例》中戒毒制度的改革落实状况,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和建议。
第一,美沙酮维持治疗和强制隔离戒毒基本得到肯定,应该继续完善。
2005年,美沙酮维持治疗在陕西省和西安市开始实施。目前,陕西全省有30余家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西安市目前达到11家,全省在院人数11871人,日常服药人数7978人。美沙酮维持治疗制度既能缓解吸毒者的痛苦,还可缓解社会压力、减少社会矛盾,应该作为禁毒的一个重要方法加以推广。
美沙酮维持治疗仅为非自然戒断所采取的一种阿片替代递减疗法。吸毒成瘾形成的精神障碍在精神病的诊断与分类标准里叫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是公认的一种易反复发作的长期脑病,不能完全对它采用法律的方法,可以借鉴最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里面规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强制医疗。但是,对目前陕西、西安美沙酮门诊也应做出客观评价:一方面,美沙酮门诊给管制吸毒、禁毒工作以及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平台,如对吸毒者的跟踪、传染性疾病的检测与防控等都极为有利;另一方面,美沙酮维持治疗只是一种降低危害的无奈之举,病人长期坚持美沙酮维持治疗需要较强的意志力。在戒断有困难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所要做的就是把吸毒对社会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