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收押程序。监狱狱政支队与入监监区相互协作,进一步加强与看守所的联系,书面告知收押所需法律文书,以及罪犯入监时严禁携带和允许携带的物品及数量,特别是涉毒类罪犯,明确严禁携带食品。严格落实各项新犯收押制度,仔细审核法律移交文书,法律文书不全或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新犯物品检查、体检、资料录入、个别谈话等工作,要求在收押当日全部完成。
二是规范教育内容。监狱将入监教育分为适应性教育、深化性教育和常规性教育三个阶段;内容涵盖认罪服法、行为养成、法制教育、身心健康、劳动技能、政策前途、监内文体教育、个别谈话、考核鉴定等;形式有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自学练习3种、共402个课时。加强个别谈话教育,规定每名新犯一月内至少由主管民警、监区领导、监区心理咨询师分别谈话一次,重点罪犯重点谈,尽可能摸清新犯情况,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是规范教育手段。入监教育课程全部由相关科室领导和入监监区领导亲自授课。入监监区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确保教学课时和教学内容落实到位。监区值班民警负责维护课堂纪律,主管民警对主管小组的学习情况负责跟踪管理。如劳动技能课,监区与劳安科一起制定教学计划,民警和师傅现场指导,除五十周岁以上和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外,其余每名罪犯都要上机操作,并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