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要求和省厅局统一部署,长康监狱紧密结合医院式监狱工作特点,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紧密结合狱情特点,切实加大监管安全防范力度。针对病犯中疑难危重病犯较多、外检次数较多的实际情况,监狱制定了《病犯住院、外检期间危险性评估表》,要求监区对所有在押病犯在入院治疗、外出检查期间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看押管理措施;针对寄押病犯中不乏顽固犯、危险犯、累犯、危安犯、邪教类罪犯、《刑法修正案(八)限制减刑》等重点人员的狱情特点,要求广大监区警察加大对上述重点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力度,确保病犯住院治疗期间不发生自杀、脱逃等监管安全事故,思想得到进一步教育和转化。
二是紧密结合监管医疗工作特点,着力夯实医疗业务基础。医疗工作是长康监狱的中心工作,也是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重中之重。为此,监狱在严格落实省局关于夯实生卫工作基础有关规定的同时,对监管医疗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监狱要求全体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工作规范和标准,认真落实首问、首诊负责制和三级查房、病历讨论、查对、会诊、抢救、手术管理、医疗技术准入、医护人员值班、交接班等医疗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院感隔离制度,加强职业暴露防护,严格按要求使用抗菌药物,严格监内医疗器械和麻醉、精神类药品管理,严格医疗文书书写,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完善并维护好各类医疗仪器设备和急救设施,确保急救用品实现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三是紧密结合病犯收治特点,进一步规范其它各项日常业务工作。监狱在陪护犯管理方面,除对其开展入监体检外,要求进行出监体检,并规定所有新入监陪护犯须接受劳动岗位技能和传染病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且一律不得从事打针、发药、开处方等医疗行为;在病犯收治工作方面,要求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病犯病危及死亡处置过程中,要求严格落实危重病犯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病危罪犯直系亲属进监开展亲情帮教等规定,病犯抢救无效死亡后,应主动协助送治监所依法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在罪犯释放方面,要求对即将释放的艾滋病犯,应提前通知地方疾控部门,以便对其进行妥善安置和后续治疗,等等。
四是紧密结合病犯收治规模,全力保障监区警力。为充分整合医疗资源,实现警力下沉,监狱在监区警力的配备上,要求按照警囚比例、医患、护患比例,结合监内病犯收治规模、病情种类逐步压缩机关和对外医疗服务人员,全力保障监区警力。要求今后新录用、调入的医务民警一律先到监区工作,除少数专业技术岗位外,机关科室凡没有监区工作经历的均要轮流到一线锻炼。
(长康监狱 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