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黄检 记者刘栋)无故缺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主动联系也经常不予回应,在多次与家属沟通后本人仍不配合矫正工作开展,在社区服刑的90后缓刑犯小恒屡屡过线的行为终于让他自食苦果。日前,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小恒被法院撤销缓刑,等待他的将是3年的铁窗生活。据了解,这也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首例因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而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服刑人员。
2010年11月,刚满18岁的小恒因在某商场快餐店内抢夺一女士拎包被民警当场抓获。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官考虑到小恒犯罪时刚满18周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酌情对小恒予以从轻处罚。2011年4月13日,一审法院对小恒作出了有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0元。
去年5月初,小恒进入居住地社区服刑后,因其年龄较小,共同参与矫正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矫正社工都给予他更多关心。可一度表现得颇有悔意的小恒,很快就将认真接受矫正的承诺抛于脑后。“公益劳动(缺席)、集中学习(缺席)……”小恒的矫正档案中几乎都是此类记录。
即便这样,司法所、派出所民警、检察机关仍然不放弃对小恒的教育。去年7月7日,三方对小恒进行了2小时的集中谈话;7月12日和8月3日,黄浦区司法局分别对其警告一次、记过一次;9月20日,派出所民警正式告知小恒再不改正将按规定收监。司法机关的一再劝诫并未产生任何效果,今年1月9日,黄浦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天后检察机关向黄浦公安分局建议对小恒予以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