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率先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

时间:2012-04-27信息来源:重庆商报作者:

重庆商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杨荔姣)昨日,涪陵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据悉,这是自3月1日全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后,在我市司法部门成立的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

为更好地帮助矫正人员,该院特在该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有四种人,需要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矫正,即被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者”,涪陵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透露,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目的在于对公安机关的监外执行、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活动实行监督,避免出现脱管、漏管等情况。

“如果社区矫正人员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该办公室进行控告。”该负责人承诺,检察官们会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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