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崔艳红 实习生 李人杰) 4月29日,槐荫区司法局段店北路司法所携同济南社工协会专职矫正社工,共同组织辖区内在册矫正对象(即监外服刑人员)到济南战役纪念馆和“5.3”惨案纪念碑前,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这也是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实现了基层司法所与矫正社工的联动。
“传统的监外服刑人员管理是对"问题"成员采取"惩治处罚"为主的教育,但是效果不明显,而社工介入,更加注重对这些特殊人员本身的权益保护和满足他们发展的需要,这为监外服刑人员改恶从善、恢复社会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采访中,段店北路司法所副所长李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