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张桥司法所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时间:2012-05-04信息来源:江苏法制日报作者:

为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辖区顺利施行,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4月27日上午,江苏省泰兴市张桥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会上,张桥司法所负责人详细地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分析了该《办法》与以往社区矫正工作规定的调整、修改之处,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及务必遵守的制度,让与会人员对新办法的实施有了全面清晰的认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是对八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的全面总结,对于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法规体系,推动社区矫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及时向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解读《办法》,对督促矫正对象服从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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