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第一环节――审前调查,成为一大亮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而这一工作法正是由承德市双滦区司法局首创。
2010年,双滦区司法局成立了全国首家县级社区矫正管理局,构建了覆盖全区的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形成了现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第一个环节――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延伸的一项新举措,即法院、监所在裁定罪犯适用非监禁刑罚前,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前调查,社区矫正管理所和管理局经过调查向法院、监所反馈调查意见,作为法院裁定的主要依据。
该局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方法,在服刑人员释放前一个月,开展以“组织一次现场沟通交流、介绍一下家乡新貌、带去一份亲人嘱托、送上一份爱心礼物”为主题的提前帮教活动。服刑人员出监时,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帮教小组及家属将其接回,做到公安民警、司法所干警、帮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及家属“五见面”,签订帮教协议,实现提前接茬、无缝衔接、教育管理三到位。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就业安置基地为依托,乡镇、街道为单位,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几年来,该区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97人、社区服刑人员280人,先后对82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技能培训,成功介绍就业32人,帮助自主创业9人,116人解除社区矫正,无重新违法犯罪。
2011年,该局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并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做典型发言。截至目前,已有来自全国的180余家司法行政机关来我市学习该局先进经验,承德工作法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