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三监狱深化干警量化考核实行警察星级管理

时间:2012-05-09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随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凌源三监狱为进一步加强监狱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不断探索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经过反复研究,深入调研,决定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监区、警察实行实施星级管理制度。

实行分级考核,操作稳妥可行自从2006年凌源三监狱在全省监狱系统率先出台了《监狱人民警察及所属单位规范管理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经过6整年的实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的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期间凌源分局和省局干部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此项工作日臻完善。监狱设有专门的考核领导委员会,监狱长负总责,班子成员为考核委员会成员,按领导分工负责各分管部门考核;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和监督职能;各支部分别成立考核小组。在考核中实行分级考核,中层正科级领导由监狱考核办、纪委和主管领导考核;正科级以下干警由各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受考核办监督。这种纵向分线、横向分层的考核方式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比性,也使考核的结果更加真实有效,群众认可度高。

完善考核内容引用星级管理为了使考核的结果更直观、更形象,进一步同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监狱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对警察个体及监区考核引用星级管理方式。今年年初监狱进一步完善了监狱人民警察及监区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项都具体规定的分值,满分为90分,此外工作创新和突出业绩5分,民主测评5分,累计是100分。考核办和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中分别对正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干警每个月按规定内容进行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民主测评。考核办每个季度末汇并公示总每名正科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副科级以下干警的考核结果有考核小组在本支部公示并报考核办备案,排名前30%的为季度优秀等次。对工作有创新或为监狱做出突出贡献的警察实行单项考核加分,由本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日常检查中有扣分情况的按规定计入考核。监区的考核每季度一次,实行百分制。由管教、生产经营、政工各职能部门按照具体标准进行打分,占90分;监企领导按季度对监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占10分。上述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为全面客观评价警察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基础,同时增强了监狱警察在日常工作中的自律意识和监区的自我管理意识

实施星级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此前凌源三监狱警察的考核结果只有在年底评先选优和职务晋升时作为重要依据。这次考核运用星级管理,强化了每个季度考核结果的运用,这也是弘扬先进,鞭挞落后的一种激励措施。星级管理即全体监狱人民警察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季度按监区和警察考核排名高低顺序和比例依次评选出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警察。各星级按照如下数量设置:三星级监区1个;而星际监区2个;一星级监区数量不限。三星级警察为参加考核人数的10%;二星级警察为参加考核人数的20%;一星级警察人数不限。设置为监狱对三星级监区、二星级监区分别给予2000、1000元奖励;对三星级警察、二星级警察分别给予400元200元奖励。同时还将根据每个监区和每名警察在每个季度中的星级评选情况同年终的评选先进挂钩。监狱统一制作“星级监区牌匾”和“星级警察管理揭示板”,使干警队伍的量化考核结果更加形象化、具体化。通过监狱有线电视、监狱报纸等形式大力宣传三星级监区、三星级警察代表的先进事迹,营造浓郁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创先争优氛围。(文/曹雅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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