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持久热烈的学术氛围,不断提高科研的整体水平,5月8日晚,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特邀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同君教授主讲“法律思维与司法改革”主题沙龙。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晶研究员主持沙龙,全校160余名师生参加了沙龙。
刘教授从我国“三次司法改革浪潮、新世纪司法改革进程、司法改革困境、司法改革的法律思维、司法改革的展望”等五个方面系统论述了我国司法改革的演进,深刻剖析了政治思维、道德思维、经济思维、社会思维等对司法改革造成的倾向,强调了法律思维对司法改革成功的主导作用。主讲人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听者悉心思索,提出了“如何用法律思维来解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从2013年1月1日开始不再属于社区矫正对象’这一规定”、“我国司法改革与法律思维的内在联系”、“司法改革是法律思维先行还是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先行”等问题,与主讲人进行探讨与互动,不同的思想在交流中碰撞,理性的思维在交锋中闪光。在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沉浸在学术盛宴中的师生们深感意犹未尽。
张晶研究员在简短的总结中,对刘同君教授提出的以法律思维主导司法改革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要求全体师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要坚持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运用法律思维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站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立场上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法改革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孺橙)